人君能謙虛用柔,受國不祥,則四海歸仁,六合宅心,是謂天下王矣。傳曰:山澤納汙,國君含垢是也。《鴻烈解》曰:宋景公之時,熒惑在心,公懼,召子韋而問曰:熒惑在心何也。子韋曰:熒惑,天罰也。心,宋分野。禍且當君,雖然可移於宰相。公曰:宰相使治國家也,而移死焉不祥。子韋曰:可移於民。公曰:民死,寡人誰為君乎。子韋曰:可移於歲。公曰:歲,民之命。歲飢,民必死。為人君而欲殺民以自活,其誰以我為君乎。
寡人之命固已盡矣,子無復言。子韋再拜曰:敢賀君。天處高而聽卑,君有君人之言,三天必三賞君,今夕星必徙三舍,舍行七里,故君延年二十一歲。臣請伏於陛下以伺之是夕也。星果徙三舍。此受國不祥,為天下王也。
正言若反。
夫能行柔弱,則為君主。尚剛強,則招禍咎。聖人受垢惡,永保元吉。世俗樂美榮,終致灾凶。正言俗意不反如此
水之受垢,衆惡皆和,故次之以和大怨。
和大怨,必有餘怨。
國君不能無為謙弱,民乃多欲好爭,遂使輕生殉死之徒,攘臂於道衛,而國君設教立法以繩之,殺人者死,傷人者刑。以和報其怨而翻濟其怨,有怨而和之未若無怨而不和也。徒知和其大怨,而不省其大怨之所由興,雖和之以至公,而不免有餘怨。是猶代大匠斷木,稀有不傷手矣。若乃以無心至德報之者,幾乎造物哉。
安可以為善。
夫聖賢本以刑政和報其怨惡,奈何姦詐愈甚而怨望益多,如是則安,可以為善哉。
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
陸希聲曰:古者結繩為約,而民不欺,破木為契,而民不違者,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也。聖人之心與百姓心猶左右契耳。契來則合,而不責於人,故上下相親,怨用不作。李榮曰:古者聖人刻木為契君執其左,臣執其右,合之以為信。不復制以法律,故不責於人。不責何怨和之有。
故有德司契徹,無德司徹。
徹,通也,道也。司,主也。有德者謂中古之君,無文書法律,但刻契合符以為信約,而民自從化,故稱有德也。無德謂遠古之君,德大無名,物皆自然,穴處巢居,各安其分,其君無思無慮,朝徹見獨,不為不恃,道冥德淵,無契可司,但司其通徹而已,故稱無德焉。此杜光庭說也。舊說以徹為跡,或謂作軌,法以通人則凋弊生,故曰無德也。今法取杜說為長。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天道無私,惟善是與,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失。是以上善之人自然符會,何用司契而責於人哉。此復太古之風也。
和怨則怨未盡,息怨則無為,無為則在小而不貪,故次之以小國寡民。
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
什,伍也。伯,長也。器,材器也。夫國小能自守,民寡能自足,可以反乎太古矣。使民各有部曲什伯,令其貴賤不相犯,由君之無為,故民資業豐盛,材器偉奇,而無所施用。此至治之極也。
使民重死,而不遠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