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集義卷之四竟
道德真經集義卷之五
盱江危大有集
第三十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
呂氏曰:有道之士輔佐其君,莫不務以德為本,三軍五兵,德之末也,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無為而民自化,庶俗熙熙,知帝力之何有,以從事於甲兵,豈道也哉。兵者凶象,戰者危事,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有勝則有敗,有利則有害,豈可以強侵弱,暴凌善,獸窮則搏,物極則反,此必然也。○倪氏曰:不曰人主,而曰以道佐人主者,蓋言人主雖有用兵之意,苟大臣不從,更之未必用也。
○林氏曰:佐人主而以強兵為心,則非知道矣。兵,凶器也,我以害人,則人將以害我,故曰其事好還。○王氏曰:以道佐人主,尚不以兵強天下,况人主躬於道者乎。
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
呂氏曰:師旅所過之地,古今争戰之場,鮮有所濟,田荒室露,荊棘森然,可不畏乎。大軍一過,上違天時,下奪民力,和氣不應於上,殺氣橫流於下,民之與物,悉被戕賊,六氣不均,雨暘失時,疵癘灾害,兵興荒歉,必至凶年,理之常也。○蘇氏曰:兵興所在,民事廢,田不修。用兵之後,殺氣騰,年穀傷。○政和注:下奪民力,故荊棘生,上違天時,故有凶年。
○林氏曰:用師之地,農不得耕,荊棘生焉,用兵之後,傷天地之和氣,則必有凶年之首。
故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強。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強。
呂氏曰:強兵戰勝,禁暴禦亂之術,亦不可廢,猶水火焉,善用之則為福,不善用之則為禍,善用兵者,果决而已,不敢以取強也。德所不能化,政所不能及,不得已而後起,迫而後動,動罔不利,非恃強而有取也。此善勝之道也明矣。果而不矜其能,自矜則不長,果而勿伐其善,自伐則無功。果而勿驕其勢,自驕則不足。侵伐之事,救而可也,非用果以為強也。○何氏曰:善不在用兵而善用,其所謂果者,蓋見善明,用心剛之謂果。
凡果者次於為善,而不果决以為兵也,傳所謂心競力争之辨,故曰果而不敢以取強。又曰:果而勿強也。夫勿矜能,勿伐功,勿驕氣,不得已而後應者,皆善心之所發,則果斷以行之,是不以心競也。惟至強兵一事,則果斷以去之,是不以力争也。○董氏曰:兵固有道者不取,然天生五材亦不可去,譬水火焉,在乎善用,惟以止暴濟難,則果次於理而已。凡理義之在我,則所守者不屈矣。
《春秋傳》曰:殺敵為果,言殺敵者令不相侵而已,何敢取強於天下哉。果以理勝,強以力勝,惟果則隱然有必克之勢,初非恃力好戰,故臨事而懼,好謀而成,不得已而後應之,勿強而已。
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林氏曰:強者不能終強,矜者不能終矜,譬猶萬物之既壯,則老必至矣,不知此理,而欲以取強於天下,皆不道者也。既知此為不道,則當急去之,故曰早已。已者已而勿為也。○蘇氏曰:壯之又老,物無不然,惟有道者成而若缺,盈而若沖,未嘗壯,未嘗老,未嘗死,以兵強天下,壯亦甚矣,而能無老乎。
○何氏曰:聖人何以自視退怯,不忍求勝於天下哉,則有見夫日中則反,月盈則虧,物壯則老將至,豈道之常哉,如知其非常道,則早復於道,早去其非道,亡國之事故不一,而佳兵者必亡。以道相人國家,可不以佳兵為戒,而善用其果哉。○董氏曰:物壯極則老,兵強極則敗,故兵之恃強,則不可全其善勝,物之用壯,適所以速其衰老,皆非合道,宜早知止。
第三十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