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人既歸於樸,復散樸以為器,以應萬物。譬如人君分政以立官長,亦因其勢之自然,雖制而未有所割裂也。政和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有形名焉,有分守焉,道全則天與人合而為一#2,器散則天與人離而為二。趙曰:上言復歸於樸,樸者道之全,割則分裂有二物矣,故大制不割。
將欲取天下章第二十九
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不得已。
聖人之有天下,非取之也,萬物歸之,不得已而受之。其治天下,非為之也,因萬物之自然而除其害耳。若取而為之,則不可得矣。
天下神器,不可為也。為者敗之,執者失之。
凡物皆不可為也,雖有百人之聚,不循其自然而妄為之,則必有齟齬不服者,而況天下乎?雖然小物寡眾,蓋有可以力取而智奪者,至於天下之大,有神主之,不待其自歸則叛,不聽其自治則亂矣。
故物或行或隨,或呴或吹,或強或羸,或載或隳。是以聖人去甚,去奢,去泰。
陰陽相盪,高下相傾,大小相使。或行於前,或隨於後,或呴而暖之,或吹而寒之,或益而強之、或損而羸之,或載而成之,或隳而毀之,皆物之自然而勢之不免者也。然世之愚人,私己而務得,乃欲拒而違之,其禍不覆則折。聖人知其不可逆,則順而待之,去其甚,去其奢,去其泰,使不至過而傷物,而天下無患矣,此不為之至也。堯湯之水旱雖不能免,而終不至於敗,由此故也。
《易》之《泰》曰: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三陽在內,三陰在外,物之泰極矣。聖人懼其過而害生,故財成而輔相之,使不至於過,此所謂去甚、去奢、去泰也。
以道佐人主章第三十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
聖人用兵,皆出於不得已。非不得已,欲以強勝天下,雖或能勝,其禍必還報之,楚靈,齊泯、秦始皇、漢孝武,或以殺其身,或以禍其子孫。人之所毒,鬼之所疾,未有得免者也。
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
兵之所在,民事廢,故田不脩。用兵之後,殺氣勝,故年穀傷。凡兵皆然,而況以兵強天下者耶。
故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強。
果,决也。德所不能綏,政所不能服,不得已而後以兵次之耳。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是果而勿強。
勿矜、勿伐、勿驕、不得已四者,所以勿強也。
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壯之必老,無不然也。唯有道者成而若缺,盈而若冲,未嘗壯故未嘗老,未嘗死。以兵強天下,壯亦甚矣,而能無老乎?
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