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回』原作『日』,據《輯要》本改。
#4『老』原作『若」,據《輯要》本改。
#5『耆』原作『者』,據《輯要》本改。
混元聖紀卷之九
宋觀復大師高士謝守瀕編
九月,置譙郡紫極宮,宜準西京例為太清官,先天太皇、先天太后廟亦改為官。
太清宮制度:南開三門兩重,東西各開三門一重,每門安戟,正殿前後八問,置卯階、午階、酉階及布飯,置龍墀、沙墀及置皇帝齋官、公卿及行事官齋宇、御廚、齋廚及官吏公宇焉。十二月戊戌,帝幸華清宮,忽見老君現於朝元閣上,移刻不見。遂改朝元閣為降聖閣。帝見靈符有天寶萬載之文,天寶二字已應.改元之號,遂韶改年為載以合之。又改桃林縣為靈寶縣,置天寶觀,立御製《靈符銘》於其處。
四載四月癸巳,韶曰:尊祖奉先必在於崇敬,辨儀正禮所貴於緣情。伏以大聖祖玄元皇帝御氣昇天,長生久視,體重玄而不測,與玄化以無窮,真容屢現,天寶仍集。恭惟孚佑,實表常存,比太清宮行事,皆具冕服。爰及奏樂,未易舊名,并告獻之時,仍陳莢祝,既非事生之禮,豈是降仙之儀。且真容殊倫,幽明異數,理有非便,亦在從宜。自今後每於太清宮諸宮行禮,官宜改用朝服,兼停祝板,其告獻辭及所奏樂章,朕當自修撰。
仍令所司具儀注奏聞。帝製降真、召仙之曲,紫微、送仙之曲,於太清官奏之。·韶改三禮為三再拜,以祝板為青詞,用青紙朱書,御署稱嗣皇帝臣某,永為常式。
七載閏六月丙寅,帝親謁太清宮,上聖祖玄元皇帝尊號為聖祖大道玄元皇帝。丙辰,韶日.搬玄宗妙本,實備微言,垂範傳學,將弘至化。朕所以發求道之使,遠令搜訪,因聞政之餘,親加尋閱。既刊訛謬,爰正簡編,必有闡揚,以崇勸道。令內出一切道經,宜令崇玄館即繕寫,分送諸道採訪使,令管內諸道轉寫。其官本便留採訪至郡,親勸持誦。聖人垂訓莫先於道學者,宗本必有其師。
·文宣王與聖祖同時,俱為教首,雖考言比德理在難名,而問禮叔經跡彰親授,思廣#1再三之義,用崇混一之尊,宜於太微官聖祖前更立文宣王儀像,與四真人列侍左右。是日大赦,制曰:啼拾之禮以存序位,質文之變蓋取隨時。國家系本仙宗,業承聖祖,重熙累盛既錫無疆之麻,合享登神思弘不易之典。自今已後每諦拾,並於太清官聖祖前設位序正,上以明陸配之禮欽若玄宗,下以盡虔恭之誠無違至道。
比來每緣諦拾,時享則停,事雖適於從宜,禮或虧於必備。已後每緣啼拾,其常享以素饑,三上香以代三獻。
初,太清官成,命工人於太白山採白石為玄元聖容,又採為玄宗聖容,行立於右,皆衰冕之服,繒綵朱玉為之,今又琢玉為老君聖祖像及帝真容於啟聖宮。
九載庚寅,御史大夫王鈸奏稱太白山人王玄翼見玄元皇帝於寶仙洞中,譽石函《上請護國經》、寶券、紀錄等,帝乃命刑部尚書王捶往訪之,遂取以進。
十載辛卯春正月乙酉朔,帝親朝獻太清宮。癸巳朝享太廟,甲午有事于南郊,合祭天地。
十一載壬辰,三山饑死者十五六,多採野葛、山芋而食。忽有二青童降于劍州女冠王法進之庭,謂日:大帝以汝夙稟仙骨,志不忘道,敕我迎汝受事於上京也。法進不覺騰身凌虛,逕達帝所。夫老君下理十天,撫掌兆民,則謂之天皇大帝耀魄寶也。於是法進朝拜,老君命以霞漿賜之,徐謂日:世人厭棄五穀,為天神所責,汝宜歸世間告諭下民,使其悔罪。乃命侍女授以《靈寶清齋告謝天地儀範》一軸,俾傳於世。
日:可相率於高山幽靜之所致齋悔罪,則宿業可除,穀父蠶母之神為致豐衍矣。龍虎之年,當復召汝。乃遣還。今蜀中所行天公齋是也。法進以十二載復昇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