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曰:上章醮,弟子不得殺生。違,减算二紀。
上章,家中大小、雞犬,不得喧雜。違,罰算一紀。
大風大雨、連綿風雨,不得上章。違,罰病一年。
身有六疾,不得與人上章。違,奪算三紀。
上章,不得食酒肉五辛。違,奪算一紀。
禁戒
禁曰:上章宮曹請官不得越錯。
犯穢不得入治。
見掩不得入江河山林藪澤。
六畜生產未滿七日,不得入治。
小兒未滿百日,不得入治。
六畜生子未滿月,不得入治。
章醮信物,不得假借於人。
不得於治中燒諸臭穢、毛羽皮角。
入治皆須恭肅禮拜,不得傲誕。
入治不得指斥形容,妄說非法,言語戲笑。
治中不得裸露形體。
信當須散於道民。詣治請章,救度疾厄,當須束帶履版,恭敬叩頭,自陳本末。不得傲誕狠戾,高聲自貴。犯,三刑論。
令曰:父有疾厄,兒受天師大治在身,父當冠帶巾褐,叩頭搏頰,子方入治奏章。
令曰:父子求請不如法,父子犯三刑論。兄弟如上。
令曰:婦受治職,夫有急厄,當須束帶履版,叩頭如法,婦乃入靖奏章。
令曰:夫請不依法,坐二刑論。婦宣令不明,坐三刑論。
令曰:親伯叔疾厄,子姪治籙在身,求奏章如父子法。
令曰:舅姑姨疾厄,請子孫上章,如伯叔子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