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能致壽上皇,所以壽多者,無刑不傷,多傷者廼還傷人身。故上古者,聖賢不肯好為刑也,中古半用刑,故壽半,下古多用刑,故壽獨少也。刑者其惡廼干天,逆陰陽,畜積為惡氣,還傷人。故上古聖賢不重用之者,廼惜其身也。中古人半愚,輕小用刑,故半賊其半。下古大愚,則自忽用刑,以為常法,故多不得壽,咎在此。讀此書者,宜反復之,重之慎之,死生重事,不可妄也。
夫子賢明者為父計,臣賢明者為君深計,子不賢不肯為父深計,臣不賢明不肯為君計。是少年者,即是其人身邪,其人邂逅吉凶者,流後生此格法也。是故上古聖帝王將任臣者,謹選其有道有德,不好殺害傷者,非為民計也,廼自為身深計也。故得天地心意,舉措如與神俱,此之謂審舉得其人,而得人力之君也。如此廼感神祇,廼後天上真神愛之,因而獨壽也。好用刑廼與陰氣並,陰者殺,故不得大壽,天之命略可睹可知矣,天地人所疾惡同耳。
右得天地人民萬物歡心國興家安天下無爭訟者。
太平經卷之五十四竟
太平經卷之五十五
力行博學訣第八十二
今大命可知與未乎?雖然可知矣,見明師比言,大迷惑已解,唯加不得已,願復丁寧之。然吾道可睹意矣,得書讀之,常苦其不熟,熟者自悉知之。不善思其至意,不精讀之,雖得吾書,亦無益也。得而不力行,與不得何異也。見食不食,與無五穀何異。見漿不飲,渴猶不可救,此者非能愁他人也,還自害,可不詳哉?故聖人力思,君子力學,晝夜不息也,猶樂欲象天,轉運而不止,百川流聚,廼成江海。
子慎吾言,記吾已重誡,子其眷眷,心可睹矣。為善與眾賢共之,慎無專其市。夫市少人所求不得,故人不博學,所睹不明。故令使見其真道,不得其要意,不信道則疑不篤乎,各在此人之所以自窮者也。故當深惟思其意,以令自救輔也。
右對壽命指。
知盛衰還年壽法第八十三
天之授事,各有法律。命有可屬,道有可為,出或先或後,其漸豫見。比若萬物始萌於子,生於卯,垂枝於午,成於酉,終於亥,雖事豫見,未可得保也。事各有可為,至光景先見,其事未對,豫開其路。天之垂象也,常居前,未常隨其後也。得其人而開通,得見祐助者是也。不開不通,行之無成功,即非其人也。以是為明證,道審而言,萬不失一也。
但是其人,明為其開,非其人則閉、審得其人則可以除疾,灾異自消,夷狄自降,不須兵革,皆自消亡。萬物之生,各有可為設張,得其人自行,非其人自藏。凡事不得其人,不可強行,非其有不可強取,非其土地不可強種,種之不生。言種不良,內不得其處,安能久長,六極八方,各有所宜,其物皆見,事事不同。若金行在西,木行在東,各得其處則昌,失其處則消亡。故萬物著於土地廼生,不能著於天,日月星曆反著於天,廼能生光明。
夫道如此矣,故有其人,星在天時有明,墮地反無光,即非其處也,故亂常道。有可為出不妄行,是其人則明,非其人則不可行。夫道廼深遠,不可測商矣。失之者敗,得之者昌。欲自知盛衰,觀道可著,神靈可興也。內有壽證候之,以此萬不失一也。此廼神書也,還年之期,其道至重,何可不思。故傳之仁賢明,試使行之以自命。是其人應當並出,賢知並來,神書並至,奇方自出,皆令歡喜,即其人也。
以此為效,不如此言,或但先見,非可得行也。當遺後來,道不妄出也。實有可之,但問其人,令使自思。道之可歸,亦不可禁,亦不可使,聽其可之,觀其成功,道不可空。雖然,夫才不如力,力不如為而不息也。夫天下之事,皆以試敗,天地神靈皆試人,故人亦象天道而相試也。得見善者,其命已善矣,其見惡者,命已疑矣。自古到今,不至誠動天,名為強求,或亦遂得之,強求不得,真非其有也,安可強取,其事以不和良,乖忤錯亂。
人命有三品,歸道於野,付能用者。不能用者,付於京師,投於都市,慎無閉絕,後世無子,傳書聖賢及與道士,無主無名,付能用者。道自有可之,不可各人,可附言語。猶若大木歸山,水流歸海,不可禁止也。天性使然,順之者昌,逆之者敗亡。神書欲出,亦不可閉藏,得其人必自揚,不得其人暗聾盲,身則不悅,目中無光。精讀此策文,樂也。夫央天昌延命之期數,皆在此中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