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易示矣。行,弩力勉之。凡民各有所職,乃復為天使物,敢獨自勞自然也。不敢不敢。行去矣。
經文部數所應訣第一百六十七
天數之始也,是故天地未分之時,積氣都合為一,分為二,成夫婦。天下施於地,懷妊於玄冥,字為甲子。布根東北,丑與寅。始見於卯,畢生東南,辰與巳。垂枝於南,養於午,尚老西南,未與申。成西方,日入酉,畢藏西北,戌與亥。故起數於一,十而止。十者,十干之始,五行之本也。數以一乘十,百而備是也。故天生內百日,故畢終。是故斗建於辰,破於戌。建者立也,故萬物欲畢生。破者敗也,萬物畢死於戌。數從天地八方,十而備陰陽建破。以此往來復其故,隨天斗所指以明事。吾書乃為除害氣,故象天為法。
右問天師書文徵信明訣。
太平經卷之一百二竟
太平經卷之一百三
虛无無為自然圖道畢成誡第一百六十八
虛无者,乃內實外虛也,有若無也。反其胞胎,與道居也。獨存其心,縣龍慮也。遂為神室,聚道虛也。但與氣遊,故虛无也。在氣與神,其餘悉除也。以心為主,故得無邪也。詳論其意,毋忘真書也。得之則度,可久遊也。何不趣精,反與愚俱也。凶禍一至,被大灾也。棄其真朴,反成土灰也。賢者見書,誡之誠之。
右虛无之室
無為者,無不為也。乃與道連,出嬰兒前,入無間也。到於太初,及反還也。天地初起,陰陽源也。入無為之術,身可完也。去本來末,道之患也。離其太初,難得完也。去生已遠,就死門也。好為俗事,傷魂神也。守二忘一,失其相也。可不誡哉,道之元也。子專守一,仁賢源也。天道行一,故完全也。地道行二,與鬼神鄰也。審知無為,與其道最神也。詳思其事,真人先也。閉子之金闕,毋令出門也。寂無聲,長精神也。神氣已畢,仙道之門也。易哉大道,不復煩也。天道無有親,歸仁賢也。
右無為。
自然之法,乃與道連,守之則吉,失之有患。比若萬物生自完,一根萬枝無有神,詳思其意道自陳,俱祖混沌出妙門,無增無减守自然。凡萬物生自有神,千八百息人為尊,故可不死而長仙,所以蚤終失自然,禽獸尚度況人焉。愚者賤道志,下與地連,仁賢貴道,忽上天門,神道不死,鬼道終焉。子欲為之,如環無端。慎毋有奇,自益身患,亦毋妄去,令人死焉。天地之性,獨貴自然,各順其事,毋敢逆焉。道興無為,虛无自然,高士樂之,下士恚焉。詳學於師,亦毋妄言,有師道明,無師難傳,學不師訣,君子不言。妄作則亂,文身自凶焉。道已畢備,便成自然。
右道畢成誡。
太平經卷之一百三竟
太平部
太平經卷之一百四
興上除害複文第一百六十九
右興上除害複文訣。
太平經卷之一百四竟
製作單位
道教學術資訊網站
製作
洪百堅
資料來源
正統道藏
讚助人
太平經卷之一百五
令尊者無憂複文第一百七十
右令尊者無憂邪自除。
太平經卷之一百五竟
太平經卷之一百六
德行吉昌複文第一百七十一
右德行者吉昌每留每荷法。
太平經卷之一百六竟
太平經卷之一百七
神祐複文第一百七十二
右藏之幽處神祐之。
太平經卷之一百七竟
太平經卷之一百八
要訣十九條第一百七十三
其為道者,取訣於入室外內批之。滿日數開戶入視之,於其內自批者,勿入視也。其內不自批者,即樂人入視之也。開戶入視,欲出者便出之。
其三道行書者,悉取訣於集議,以為天信,即其之人上建也。
其正神靈者,取訣於洞明萬萬人也,以為天信矣。
其凡文欲正之者,取訣於拘校以為天信。
其欲樂知吾道書信者,取訣於督疾行之,且與天響相應。善者日與,惡者日消,以為天信。
其欲署置得善人者,取訣於九人。
其問入室成與未者,取訣於洞明白也。形無彰蔽,以為天信。
其欲知身成道而不死者,取訣於身已成神也,即度世矣,以為天信。
其欲洽洞知吾書文意者,從上到下盡讀之,且自昭然,心大解,無復疑也。一得其意,不能復去也。
其欲效吾書,視其真與偽者,以治日向太平,以為天信。
其欲知壽可得與不者,取訣於太平之後也。如未太平,先人流灾為害,難以效命,以為天信矣。
太陽欲知太平者,取訣於由斷金也。
水與火欲厭絕姦臣,訣不得作者,取訣於由斷金衰市酒也。
欲得天道大興法者,取訣於拘校眾文,與凡人訣辭也。
欲得良藥者,取訣於拘校凡方文,而效之也。
欲得疾太平者,取訣於悉出真文,而絕去邪偽文也。
欲樂思人,不復殺傷女者,取訣於各居其處,隨其力衣食,勿使還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