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法垂象,上古聖人常象之,不敢違離也。故厭不祥,斷狡猾,使妖臣不得作者,皆由案天法而為之。欲使陽氣日興,火大明,不知衰時者,但急絕由金氣,勿使王也。金氣斷,則木氣王,火氣大明,無衰時也。何謂也?天君當絕兵。兵者,金類也,故急絕之。帝王戒賜兵器與諸侯,是王金氣也。金氣王則木衰,木衰則火不明,火不明則兵起之象。火者君象,能變四時,熒惑為變,最效天法,不失銖分。
王者居家,主修田野治生,見之會當有四者,不賜恩愛不下加民,令赤子無以訟盜,當奈何。見賢者賜以文,飢者賜之以食,寒者賜與衣。賢者何故賜與文乎?文者生於東,明於南,故天文生于東北,故書出於東北象。虎有文在寅,龍有文在辰,負而上天。離為文章在南,故三光為文,日出於東,盛於南。天命帝王,象之為法。
天有三皇,地有三皇,人有三皇。天有五帝,地有五帝,人有五帝。天有三王,地有三王,人有三王。天有五霸,地有五霸,人有五霸。何謂也?天有三皇若三光,地有三皇若高下平,人有三皇若君臣民。天有五帝若五星,地有五帝若五嶽,人有五帝若五藏。天有三王謂三光,五霸為五嶽,與人地皆同。天之三皇,其優者日,中者月,下者星;地之三皇,優者五嶽,中者平土,下者田野。人之三皇,優者君,中者臣,下者民。
凡人乃有大罪六,不可除。或身即坐,或流及後世。然人積道無極,不肯教人求生,罪不除也。積德無極,不肯教人守德養性為謹,其罪不除。積財億萬,不肯救窮周急,使人飢寒而死,其罪不除。知有道而反賤道,而不肯力學以自救。或得長生,在其天統先人之體,而反輕不學,而死乃自冤,罪不除也。天生人,幸使人人有筋力,可以自衣食,而不肯力為,反使飢寒,負先人之體,而輕休其力,而罪不除。強取人物,以中和為仇,其罪不除。
此六大罪。天惡之不可除也。
吾將去有期,戒六子一言。夫道乃洞,無上無下,無表無裹,守其和氣,名為臣子。近求即大,遠求即失。故君王善為政者,以腹中始起,真能思道,理自得矣。近在胸心,散滿四海。古者聖人名要道。古者聖人之教帝王也,深思遠慮,閉其九戶,休其四肢,使其混沌,比若環無端,如胞中之子而無職事,乃能得其理。吾道悉以是為大要,天寶其傳焉。
太平經鈔丁部卷之四竟
太平經鈔戊部卷之五
以天讖文支干相配,長安國家以理。所問乃求索洞通天地之因讖文,一言萬世不可易。天君疾多灾愁苦。夫皇天以四時為肢,地以五行為體,肢主盛衰,體主規矩。部此九神,同流天下,上下洞極,變化難睹。為天下重寶,為眾門戶,自有固常,不可妄犯,順之者長吉,亂之者天地乖忤。天常讖法,以南方固為君也,日在南方為君,火在南方為君,太陽在南方為君,四時盛夏南方為君,五祀竈在南方為君,五藏心在南方為君。
君者當衣赤服,火之行也。君有變怪,常與陽相應,非得與地相應也。日者最明,為眾光之長,故天常以日占君德盛衰。人君之法,當求與仁者同家,有心者為理,共理者常當行道而好生。故東方者好生,南方者好養,不仁不可共理,不明不可為君長。東方木仁,南方火明,東方主道,南方主德,道主生,德主養。東方為文,龍見負之。南方為章,故正為文章也。東方為少陽之始生也,故出東方。南方太陽君之盛德,明照少陽君之家,木生火也。
少陰為臣,以義屈伏於太陽。故金隨火屈折可欲,為臣者常以義屈折,佐君欲為也。故少陰為臣。太陰為民,民流行不止,故似水流行不息。民者,主當為國家王侯理生。故水養木,木者君之家也。天之格讖,少陽畏少陰。故臣者,反主錄國家王侯官屬也。太陽畏太陰,國有道德而君臣賢明,則民從,國無道德則民叛也。是故理國之本,民多為富,民少為貧。天格法分為六部。東南上屬天,萬物生皆上行,蚑行人民皆出外,屬天。
故天為之色,外蒼象木,內赤象火。西北屬地,萬物秋冬悉落,下歸土,人民蚑行至秋冬,悉入穴而居。故地之為色,外黃白象土金,內含水黑,象北行也。東方南方位尊,上屬天,主理為君長師父。西北方屬地卑,為臣、為後宮。為民者甲之後宮也。甲,天也,王者之本位,故為心星。心星,火也,屬南方。丙為火之長,取其大明者也,君之位也。辛者丙之後宮,甲者丙之父也。故己乃大皇后之宮也。辛者配丙,丙者甲之子。
故辛者,小皇后之宮也。丙者,乃甲之適子,受受命之君也。庚者屬乙,是國家諸侯王之夫也。壬者屬丁,是帝王女弟之夫也。癸者屬戊,是國大皇后之婦家也。十干各有所屬,地主之十二支,云何哉?天之為法,陰陽雖行,相適者各自有家。天之為法不同,不舉家相隨而止爾。甲者以寅為家,乙者以卯為家,丙者以午為家,丁者以巳為家,戊者以辰為家,己者以未為家,庚者以申為家,辛者以酉為家,壬者以子為家,癸者以丑為家。
故天道反行理,地道止也。故有分土,反無分民。蓋有國,故天地不移,天反一日一夜周流一竟,行之為常,故十二支各有其處,不隨干轉也。酒者水之王,水王當尅火。火者君德也,急斷酒以全火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