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石蛭方:山水中陰濕草木上石蛭著人,則穿嚙人肌膚,行人肉中,浸淫墳起,如蟲行道之狀。
凡行山路草木中,常以臘月豬膏和盥塗腳經及足趾間趺上,及著鞋襪,蛭不得著人也。已著者,灸斷其道即愈。
治水毒方:
論曰:凡山水有毒蟲,人涉水,中人似射工而無物。其診法:初得之惡寒,微似頭痛,目眶疼,心中煩懊,四肢振焮,腰背百節皆強,兩膝痛;或翕翕而熱,但欲睡,旦醒暮劇,手足逆冷至肘膝,二三日腹中生蟲,食人下部,肛中有瘡,不痛不癢,令人不覺。不急治,過六七日,下部出膿潰;蟲上食人五臟,熱盛毒煩,下利不禁,八九日雖良醫不能治矣。
覺得之,急早視其下部,若有瘡正赤如截肉者,陽毒,最急;若瘡如鯉魚齒者,為陰毒,猶小緩。要皆殺人,不過二十日也。欲知是中水與非者,當作五六升湯,以小蒜五升,□咀,投湯中,消息勿令大熱,去滓,以浴之。是水毒,身體當發赤斑;無異者非也,當以他病治之。
治人忽中水毒,手足指冷,或至肘膝者方:
吳茱萸一升 生薑切,一升半 犀角 升麻 橘皮各二兩 烏梅十四枚
右六味,□咀,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分二服。
又方:
浮萍草曝乾,為末,酒服方寸匕。
又方:
取梅若桃葉,搗絞取汁三升許,或乾以少水絞取汁飲之。小兒不能飲,以汁傅乳頭飲之。
又方:
搗蒼耳汁,服一升;又以綿裹杖,沾汁導下部,日三#5,瘥。
又方:
搗蓼一把,以酒和,絞取汁一升飲之,不過三服瘥。《外臺》、《肘後》作梨葉。
又方:
搗藍一把,水解,以塗浴面目身體令遍。
又方:
搗蛇莓根為末,水飲之,并導下部;生者用汁。凡夏月行,常多賫此藥屑。入水,以方寸匕投水上流,無所畏,又辟射工。凡洗浴,以少許投水盆中,即無毒。
治貓鬼野道病,歌哭不自由方:
五月五日自死赤蛇燒作灰,以井花水服方寸匕,日一。針灸方見別卷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