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二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芒硝。分三服,消息視兒,贏瘦半之,大小便血即愈。忌冷食。
治小兒食不知饑飽方:
鼠屎二七枚,燒為末服之。
治小兒食土方:
取肉一斤,繩擊曳地行數里,勿洗,火炙與食。
治小兒噦方:
生薑汁 牛乳各五合
右二味,煎取五合,分為二服。
又方:
取牛乳一升,煎取五合,分五服。
治小兒疰方:
竃中灰、鹽等分,相和,熬熨之。
治小兒誤吞針方:
取磁石如棗核大,或吞或含,其針立出。
治小兒誤吞鐵等物方:
艾蒿一把,剉,以水五升,煮取一升半,服之即下。
治小兒蠷螋咬,繞腹匝即死方:
搗蒺藜葉傅之。無葉,子亦可。
又方:
取燕窠中土,猪脂和傅之,乾即易之。
孫真人備急千金要方卷之十四竟
#1各二升:影宋刻本作『各一升』。
#2方:原脫,據影宋刻本補。
#3細辛:影宋刻本『細』上有『三物』二字。
#4治小兒癲方:此條原誤竄至后『治小兒吐血方』之前,據影宋刻本移此。
#5下:原作『不』,據影宋刻本改。
#6五丸:影宋刻本作『三丸』。
#7皮:影宋刻本作『根』。
#8日三:影宋刻本作『日二』。
#9濁:原作『足』,據影宋刻本改。
#10日:影宋刻本作『旦』。
孫真人備急千金要方卷之十五
宋朝奉郎守太常少卿充秘閣校理林億等校正
七竅病方#1
目病第一 論 證 方 咒 法 灸 法
論曰:凡人年四十五已後,漸覺眼暗,至六十已後,還漸目明。治之法,五十已前可服瀉肝湯,五十已後不可瀉肝。目中有疾,可傅石膽散藥等,無病不可輒傅散,但補肝而已,自有肝中有風熱,令人眼昏暗者,當灸肝輸,及服除風湯、圓、散數十劑,當愈。
生食五辛 接熱飲食 熱餐麯食
飲酒不已 房室無節 極目遠視
數看日月 夜視星火 夜讀細書
月下看書 抄寫多年 雕鏤細作
博弈不休 久處烟火 泣相過多
刺頭出血過多
右十六件,并是喪明之本,養性之士,宜熟慎焉。又有馳騁田獵,冒涉風霜,迎風追獸,日夜不息者,亦是傷目之媒也。恣一時之浮意,為百年之痼疾,可不慎歟!凡人少時,不自將慎,年至四十,即漸眼昏,若能依此慎護,可得白首無他。所以人年四十已去,常須瞑目,勿顧他視,非有要事,不宜輒開,此之#2一術,護慎之極也。其讀書、博弈等過度患目者,名曰肝勞,若欲治之,非三年閉目不視,不可得瘥,徒自瀉肝,及作諸治,終是無效。人有風疹,必多眼昏,先攻其風,其暗自瘥。
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黃帝問曰:余嘗上清泠之臺,中陛而顧,匍匐而前,余私異之,竊內怪之,或獨冥視,安心定氣,久而不解,被髮長跪,俯而視,復久之,又不已,卒然自止,何氣使然?岐伯對曰: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睛,睛之果者為眼,骨之精為瞳子,筋之精為黑眼,血之精為其絡果,氣之精為白眼,肌肉之精為約束果契,筋骨血氣之精而與脈并為系,系上屬於腦,後出於項中。故邪中於項,因逢身之虛,其入深則隨眼系以入於腦,入於腦則轉,轉則引目系急,急則目眩以轉矣;邪中其睛,則其睛所中者不相比,則睛散,睛散則歧,故見兩物。目者,五臟六腑之精也,營衛魂魄之所營也,神氣之所生也,故神勞則魂魄散、志意亂,是故瞳子黑眼法於陰,白眼赤脈法於陽,故陰陽合揣《靈樞》作俱轉而精明矣。目者,心之使也;心者,神之舍也。故神分精亂而不專《靈樞》作轉,卒然見非常之處,精神魂魄散不相得,故曰惑。帝曰:余疑何其然也?余每之東菀,未嘗不惑,去之則復,余惟獨為東菀勞神乎?何其異也?岐伯曰:不然。夫心有所喜,神有所惡,卒然相感,則精亂視誤,故神惑,神移乃復,是故間者為迷,甚者為惑。
目毗外决於面者為兌毗,在內近鼻者,上為外毗,下為內毗。目赤色者,病在心;白色者,病在肺;青色者,病在肝;黃色者,病在脾;黑色者,病在腎;黃色不可名者,病在胸中。
診目痛,赤脈從上下者,太陽病;從下上者,陽明病;從外走內者,少陽病。
夫鼻洞,鼻洞者濁下不止,傳為鼽瞢瞑目,故得之氣厥。足陽明有挾鼻入於面者,名曰懸顱,屬口對,入係目本。視有過者取之,損有餘,益不足,反者益甚。足太陽有通項入於腦者,正屬目本,名曰眼系,頭目固痛,取之在項中兩筋間,入腦乃別陰蹻,陰陽相交,陽入陰出,陽交於兌毗。陽氣盛則瞑目,陰氣絕則眠瞑。
神麯圓,主明目,百歲可讀注書方:
神麯四兩 磁石二兩 光明砂一兩
右三味,為末,煉蜜為丸如梧子。飲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