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四月取香草葉五片,熟搗,解衣坐之,令氣入下部,散入腹中,從旦至暮,其屍蟲盡去。蓋三屍九蟲,常居人身貪煞,每至庚申,將人罪奏上天,令人夭死,故《老君三屍經纂》云:夫人生也,皆寄形於父母,抱五穀之精,是以腹中盡皆屍蟲,為人之害,至庚申夜告。
天帝記人罪過,落人生籍,令人速死,魂升于天,魄沉於淵,惟有屍蟲,獨在名日鬼。若不依時祭祀,輒為人祟,損人性命也。
守庚申法
夫人生於世,上至國王,次至大臣,下至僧道,庶人多少不定也。惟有女人,此疾尤甚。學道之士,若不去三屍九蟲,以求長生者,終不可得也。每值庚申日,其夜不睡,守之至曉,覺見體瘦倦,方可投睡,令人數覺,此蟲不得去奏事也。
《 大帝玄科》 云:六月八日及庚申日,北帝開諸生門,聽諸法詞訟,既作過滿五百者,其人必死也p 宜守庚申,鎮伏三屍。凡守庚申,三屍長絕使人精神爽利,五神恬靜。搔擾每夜之時,叩齒三十六通,以左手捧心,呼三屍名,上屍彭琚出,中屍彭出,下屍彭嬌出,輒不得為害。常以庚申去手甲,丑日去足甲。每年七月十六日,將所去手足甲燒灰,和水服之,三屍九蟲皆滅,名日斬三屍。
修合藥法
凡修合藥時,先須齋戒志心,焚香爭掃一室,不得令鷄犬貓兒、仔子婦人、一切穢濁之物來見,然後驗。
醫傳屍方越王文
湖南長老,法名清,於南嶽天福二年八月十二日,收得越王時古方。前越王說文,後有方及符法,自後醫救萬餘人,於淳化九年傳授於丁相公。後至祥符七年,雷使得此方,後救百餘人。越王留文曰:駙馬劉志家,三百餘口,因買一婢,姓馮名捧書,一日忽患寒熱不定,服藥無效,約得一百餘日,甚瘦弱,忽然而死。不經五日,有子劉祥,年二十歲,忽然得疾如前婢,服藥醫救又百餘日,忽然而死。自後如此病者,死百餘人,皆為此疾。
又駙馬忽然有此寒熱,服藥無效,越王遂大張於朝門,詔名醫十日,茅山道士姓李名同,因入越王城問天使,天使曰:并未有識此證,先生莫能治此疾。先生日:此疾多證,或死不明,或夢中得物,夢中見蟲,夢中同行;或同酒食語話,出入惡風;又有令人寒熱,有嗽者;有或傳染前患者,衣服家事皆受此患也。其傳氣出屍蟲,多飛入衣服臥具化卵,若得人氣血,立化為蟲。自髮尾毛孔,先食血脈,次食五臟,令人瘦弱。
如食心臟後,其蟲即化為鬼,其藥不能醫治。若未食心臟,下藥投符取蟲,蟲瀉下皆治。疾共八九傳,只有屍氣無蟲,藥下取惡物青黃如膠,亦安也。立去身上衣服,如前死人等物,三日不得在家,使用患人收掌。如不信,立依前受疾。劉志乃煎鬼哭飲子。
取傳屍癆蟲,鬼哭飲子。
天靈蓋酥炙 鱉甲酥炙 柴胡去蘆 阿魏 安息香 貫衆 桃仁二十一個,去皮尖 木香十分 豉心半合 青蒿半握 甘草二寸,生剉檳榔各一分 辰砂半分,別研 麝一錢,別研 赤腳蜈蚣以竹筒盛,薑汁浸,乾取一分用 烏鷄糞一分,先令鷄於五日前以火麻仁飼之,五日後方取其糞用
右件自檳榔起,五味為末,研勻,分為三貼,於六甲建日或除日貼此藥。先以童子小便二升,隔夜浸前藥十一味,於星斗露天之下,至四更時煎至八分,濾去渣,分為三服。每服用散子藥一貼,五更初溫溫頓服,即穩睡臥。至二三點時,又吃一服。至日出時,覺腹中欲利。如未覺,又進一服,是第三服。如利,即不用進此第三服也。
取下惡物并蟲,以盆盛之,其蟲或似蜣螂、蛇虺,或如蜈蚣、蜘蛛、蚯蚓狀,急以油火并穢物併燒殺之,其身上所著衣服薦褥盡易燒之。食葱粥,將近不住,服後主療數日後,夜夢人哭泣相別,是其驗也。如取下得蟲,看其嘴或青赤黃色可療,如黑色與白色,乃是食人精髓,即不可療也。雖不可療,亦絕後患。又合此藥時,卻不得令患人聞其氣息,恐蟲聞其氣後難取下,并煎時亦不得令聞知,合藥亦不得在病家。
治癆取蟲,經驗天靈蓋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