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出《洞真黃素四十四方經》
傳之違科負盟,三祖考于水官,已無仙冀,死為下鬼。
右出《洞真藏景錄形神經》
合真之人當得此文,得者寶祕,勿妄輕傳;洩露靈篇,九祖被考,充責鬼官。
右出《洞真太霄琅書經》
傳授之法,皆師及弟子相授,以崇玄祕。授非其人,不遵法度,為洩宣天寶,漏慢違誓,死為下鬼,及七祖受風火之罪,自非同契#11寧當閉口。
右出《洞真九真中經》
師不依年限而授,弟子則身受風刀之考。
右出《洞真變化寶真上經》
九赤者,乃九天之炁飛玄羽章,結成玉文,輕洩宣露,傳非其人,七祖獲考,身沒河源。
又曰:受者不關天靈,侍經玉童玉女列奏高上#12罰以五帝神兵,輕洩者,罰於九祖考滅,已身受而不盟,殃延七祖#13,身被風刀,自然天經#14。故上元君告於五帝曰:經非盟而不告,受不關而失真。彼此死生之責,學者宜依文而奉焉。
右出《洞真九赤斑符五帝內真經》輕洩寶文,失盟形殘#15,七玄之祖,受考鬼官。
右出《洞真龍景九文赤書經》
傳非其人,身入風火,七祖父母長考于水官。
右出《洞真金虎真符》
傳非其人,為北帝所奏,殃延七祖,長充鬼責,身沒形殘。
右出《洞真高上玉清刻名內文》
无上祕要卷之三十三竟
#1洞玄寶文:敦煌寫本作『洞元寶元』。
#2殗:敦煌寫本作『淹』。
#3籙:敦煌寫本作『錄』。
#4琅:敦煌寫本作『朗』。
#5官:敦煌寫本作『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