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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曰:轉經坐小牀上,高五尺,廣長悉等。巾鹿皮巾,披鹿皮帔,不須著褐也。无皮用布帔,著草履。
  太極真人讀經,法服披離羅九光錦帔,丹羅寶曜之巾,足下獅子文履,令道士讀經,勤苦於法事,鹿皮帔服,後得道日,天帝授子離羅九光之帔,天寶纓絡飛仙法服,以酬佳德。
  《洞玄請問經下》:
  夫學道常淨潔衣服,別靜,燒香安高座,盛經禮拜,精思存真,吐納導養,悔謝七世父母及今世前世重非惡緣,布施立功,長齋幽靜,定其本願,當令心虛意玄,然後其道可成也。善備巾褐單裙,讀經帔衣,法制則不得妄借人,著不淨處,名曰法服恆有三神童侍之。
  昔有一賢者,迎待道士。道士不得往,即以帔褐付之。行至家,其人敬信燒香,禮之如見道士。神童見形云:道士使我來也。主人于時不知是神童。主人病者即除愈,家門无恙。神童語主人,病者已愈,道士无煩復來,賢者可送法服還道士也。主人如其語,送至道士。主人問曰:一日病苦,奉請先生齋。先生多事,但遣信,竟不見顧齋,病人今已愈,奉送法服。
道士愕然駭,聽言畢,答曰:貧道一日須法事竟往,賢者更不來,貧道是以不去,非為負信,亦無人可遣,又不知君家室病愈,此乃當由主人心盡所致。問往人形貌何似?主人答言,年可十五六,姿容端正,佳麗出人。道士思惟,我弟子都無此人,恐神人降耳。故法服當必令淨潔,制作得法,不爾鬼反害人。若敗壞當自衣之,不得他用也。
  《昇玄經》:
  有一仙人竇子明,著黃褐,戴玄巾,即前作禮行讚,繞太上七匝。
上清道士法服品
  《洞真四極明科》:
  凡修上清道經大洞真經三十九章,入室之日,當身冠法服,作鹿皮之巾,葛巾亦可,當披鹿皮之帔,無有紫青可用,當以紫為衣,青為裹,帔令廣四尺九寸,以應四時之數;長五尺五寸,以法天地之炁。表裹一法,表當令二十四縫,裹令一十五條,內外三十九條,以應三十九帝真之位,便應冠帶帝皇之服故也。無有此服,不得妄動寶經。詠一句則響徹九天,九真侍位,所應不輕,單衣誦經,天魔徹九天,萬精亂音,神喪炁散,死入幽泉又不得仙。
有此服者,給玉童玉女各二人,典衛侍真,不得妄借異人,身備帝皇之無有此響徹九,輕慢神服,五犯身無復仙冀、十犯被拷左官。
  凡女子學上清白日昇天之法,受靈寶玉訣,騰行大洞,皆充元君夫人之位。入室之日,當冠元君之服,用紫紗作褐,令用二丈四尺,身袖長促就令取足,當使兩袖作十六條,身二十二條。又作青紗之裙,令用四十五尺,作八幅,幅長四尺九寸,餘作襻腰,分八幅,作三十二條。此作飛青之裙,元君之服也。身冠此服,萬靈束帶,千魔滅也形,給玉童玉女各十二人,典掌法服也。無此服,不得詠於上清寶經。
輕以常服,誦詠上經,天魔侵景音,神散炁離,又不得仙。
讀經軌度品
  《真迹經》:
  列紀曰:侍文玉童玉女並司察有書之道士,言功紏罪,上聞上清玄中先師,大過被拷於三官,小過奪紀以促年,大罪禍及於三祖,小罪止身以受殃,輕慢則神去,汗穢則文藏。學仙者.開視靈文,皆當起拜燒香,天靈司察,可不慎敬!諸非傳授,皆不得妄說篇一目,說則犯泄漏天文之科。
  《洞真黃素四十四方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