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每旦梳理玄華之時,要須暫捨,安著淨巾之上,又不得令外眾男女,及非同契之人,輒有窺見,輕取戲弄。能慎之者,有五種利益:一者為己身尊重,二者與外眾避罪,三者得真神稱歎,四者令含靈生善,五者增內外福田。不能保慎,輕我巾冠,令彼外人妄取戲弄之者,道學之人生五種惡報:一者己身為人輕笑,二者令外眾之人生輕笑罪,三者真神咎責、道氣飛散,四者含靈不敬,五者內外獲罪。道學二眾,當須明慎,令起五種利益,滅五種惡報。
因此敬人,善芽增長,勿令慢人,善根朽壞,則為外俗之人敬我大法,不生謗笑,明各慎之。
敬法服品
科曰:凡是道學,當知入道,上衣、中衣、下衣,皆當尊敬,不得漏慢。出家之人,若道士,若女冠,上衣褐帔,最當尊重。何者,天尊聖人,皆同此服。若中衣下裙,助我法儀,隨上通感以法服,故世人致敬,異彼俗流,若生輕慢,隨便得罪。
尊敬之相,有五種因緣:一者未著之前,函箱盛之,安高淨處;二者既著之後,坐起常須護淨;三者暫解之時,勿與俗衣同處;四者雖同學同契之人,亦不許交換;五者不得乞借俗人,非法服用,直至破弊,皆須護淨焚棄。違此者,彼此得罪。
若尊敬法服者,得五種實因尊重:一者實因法服而得尊重,更不屈形拜於外眾男女;二者實因法服而得尊重,感彼外眾男女屈形禮拜;三者實因法服而得尊重,所在遊行衣食自至,得彼供養;四者實因法服而得尊重,內修外屈,通感明靈;五者實因法服而得尊重,外眾男女、王公天子,聞見歡喜,不生惡心。
何謂輕慢五種因緣:一者未著之前,翻覆狼藉僻惡之處;二者既著之後,隨處倚坐,不揀淨穢;三者暫解之時,與俗衣混雜同處;四者非是同學同法,隨情借換;五者乞借俗人,非法服用。
此人見在,當受五種實因輕慢之報;一者實因輕慢,為人輕賤,同常俗輩,屈形求人;二者實因輕慢,為人輕賤,不得眾男女屈形禮拜;三者實因輕慢;為人輕賤,遊居方所,不得衣食以時供養;四者實因輕慢,為人輕賤,內修外屈,神明不降;五者實因輕慢,為人輕賤,外眾男女、王公天子,若聞若見,無信敬心。道學二眾,善思尊重,勿為輕慢,自招禍累。若已破壞,不任衣著,當以除日平旦之時,禮拜訖,於淨地燒之,勿令外眾男女輒見。
若佩帶真文三衣,服臥止息,不得露頭,須著巾帽,不得露形,須著衣服也。
背道品
科曰:凡是道學,當知始自氤氳,極於成道,度八難苦,受出家身,因我神仙法服、三寶之衣,仙褐法帔、上下三衣,有所法象,因法在身,而獲尊重。
若道士,若女冠,承國主恩,承父母恩,承師尊恩,得出家位,當為師尊供養,見前得離二種牢獄:一者內,則牢獄輕苦,所謂父母牢獄、夫婦牢獄、男女牢獄、兄弟牢獄、姊妹牢獄、貴賤牢獄、內外支緣牢獄之中,即有二種:一者歡喜牢獄、恩愛樂具,二者瞋怒牢獄、逼迫苦具,苦樂雖異,牢獄不異。
二者外,則牢獄重罪,所謂父母共造、夫妻共造、男女共造、兄弟共造、姊妹共造、貴賤共造、內外支緣共造之中,亦有二種:一者煩惱共造、有願不願,二者歡喜共造、唱和俱願,煩惱歡喜雖異,共造不異。今日出家,離前四緣,誓心精苦,迄至成道。
坐道場時,復來遊化,若未證之前,背叛正法,一念生心,欲屈釋道服,求俗中樂,此人見前即得三種惡報:一者不得惡色、惡命、惡聲、惡氣,自己受苦,他人惡見;二者中得年橫、月橫、日橫、時橫,他人作罪而我為受;三者上得風殘、癩病,若生男女,輒便聾盲瘖癋,或為王法所見,誅戮在生,惡盡身謝三官,受五色九重幽闇。
一切苦具,日月遙長,形身巨大,日月比於五色界時,命業苦具,即滿五色九幽處所,千萬億劫,無有休息,此方天地。若值風水劫時到,即移往他處,及於其處壞中猶受。
若有永劫,父母、兄弟、男女、姊妹、貴賤、友屬之親,若自念、共念,若次第念,若他念,若飲食念,若錢財念,若抑屈念,若欺凌念,令出家人捨去法服,背道從俗,當知此人無量劫來,善根朽壞,惡根增長,毀敗道寶,毀敗經寶,毀敗師寶,有於今日,起大惡心,破壞師尊三寶福田。此人初願出家,從信中起;今日退,抑從謗中起。信根既壞,謗火自燒,得此諸苦,明告內外,努力勤修,各求解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