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離欲為二者,明欲有通別,所以為二。命與眾生,同是假名,而分假為兩者,正為凡夫欣生愛命,故為二種生,是曰成命,謂相續也。然五濁之中,有差有甚,何者?前二則甚,濁本故也,後三則差,亦通五濁。如淨土中,亦說遷變生死,亦說常命,亦說有時也。若言聖應五濁,故不論耳。又三灾義者,兵、病、水火也。《本際經》云:兵戈、水火、毒疫灾害,若陽九百六小劫之會,有此三灾。
又云:以刀兵為劫,以大病為劫,以水火為劫,此則三灾所起,三小劫末也。又云:一小劫末,具此三灾。經戒云:水火之灾者,此兵病萬姓,水火蕩汰。然陽九百六,又有大小。陸先生云:四百五十六歲為陽九,而十陽九四千五百六十歲為一元,有此三灾也;三百六十歲為百六,亦有此灾,此小陽九百六也。若四萬五千六百歲為陽九元,三千六百歲為百六周,此大陽九百六也。
《天地運度經》云;三千三百年為小陽九、小百六,九萬九千九百年為大陽九、大百六。天戹謂之陽九,地戹謂之百六也。
道教義樞卷之九竟
道教義樞卷之十
青溪道士孟安排集
動寂義第三十四感應義第三十五有無義第三十六假實義第三十七
動寂義第三十四
義曰:動寂者,道應萬方,神凝一理,名生於本跡,事出乎假真,爰開動寂之談,方申體用之義,此其致也。
釋曰:動以應動為義,故無所不動;寂以本寂為義,故無所不寂。無所不寂,寂復寂動;無所不動,動復動寂。由此而言,義通四句。一、動寂句者,即含兩義:一者由跡顯本,本之言寂,即是動寂。二者攝跡歸本,亦名動寂。經云:今當反神,還乎無為湛寂,常恒不動之處。二、寂動句者,亦含二義:一者由本乘跡之言,動即是寂動。二者從本起跡,亦名寂動。三、動動句者,即是動而又動,從跡起跡,分身化身,即是其義。
四、寂寂句者,即是寂而又寂,非跡本寂,寂至無宗。又動寂體用者,舊云四絕忘理,眾生迷之,故入生死,聖人體之,故與冥一。所冥之理既寂,能冥之智亦寂也。但初發道意,誓度眾生,不負宿心,所以化行。行之為用,要在形聲,故應入生死,形極物聲。本無形聲,所以為寂;跡有形聲,所以為動。至論尚自無動無寂,豈得有形有聲?既以無動無寂而分動寂,亦以無體無用而開體用。故以不寂之寂為體,不動之動為用。
若言體用並為用,非體非用,始為體者,亦動寂並為動,非動非寂,始為寂耳。徐法師云:動之與寂,具有六義:一寂然不動,二動而不寂,三即寂即動,四即動即寂,五寂而能動,六動而能寂。理妙難求,請為之諭。寂而不動,若嵩山盤峙,不改於地,北辰敻極,自處乎天。動而不寂,天行西轉,健而不息,水流東趨,逝而莫止。即寂即動者,若臨水看月,光逐波搖,騖迴觀嶽,山從眼轉。
即動即寂者,若乾行不息,畢昴常如其度,後流未已,淮海無逭其源。寂而能動者,如懸石比竹,直置寂然,吹擊成音,乃為生動。動而能寂者,如吹息韻停,樂止音謝也。今謂若虛壞假設,其義可安,若執滯定言,未為通理也。
感應義第三十五
義曰:感應者,出彼機緣,起乎凡聖,善惡之理,既若形聲,羽果不差,還如影響,此其致也。《洞神經》云:明智聖師,顯文以赴機用,用以應感,感以文通,通則成聖也。
釋曰;感是動求為稱,應是赴與為名。又云:感者,凡情發動之稱;應者,聖道赴接之名。又感應體義者,舊義有六感六應。六感者,一正感,二附感,三普感,四偏感,五顯感,六隱感。正感者,動求之理,正由乎心。附感者,土木無知,不能致形生,用顯必附有知。普感者,劫初既淳,同感太平之主。《真文序》云:建國祚以應圖書,導五氣以育萬民,此普感也。偏感者,時稍澆漓,人不淳善,如關尹獨感周年,葛玄獨應昊世,此偏感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