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四極盟科。若不依科而傳,罪延七祖父母,充責鬼官,運蒙山之石,填積夜之河,萬劫還生,非人之道。己身被風刀之考,自然失經,終不得仙,傳者慎之。
《玄都上品》第四篇曰:傳《瓊文帝章》,賫金魚、玉龍,青繒三十二尺、金鈕三雙為誓。《紫度炎光》,五色錦各五十尺、上金五兩、沉香五斤、真朱一斤、書刀一口、金札七枚、絳紋七十尺之誓。《上清變化七十四方經》,青繒四十尺、上金十兩、金鈕六雙、好香一斤、金魚玉龍之誓。
《九真中經》,舊科落髮為盟,今以白絹九十尺准盟,法於九真之數。青絲一斤、絳紋二十四尺、北暉之誓。碧繒二十四尺,月華之誓。金鈕三雙,元常童子圓變之信。《丹景道精隱地八術》,《解形遯變流景玉經》,悉上金十兩、金魚、玉龍各一枚、青繒四十尺、紫紋四十尺、金鈕各三雙。《七變舞天經》,上金五兩、真朱一斤、青繒三十二尺之誓。信以質心,不得有闕,闕則違科。師以天信投於山棲,以救窮乏。餘以供營經書之具、不得他散。師犯上科,奪玉童玉女,减筭奪紀,注名度還比酆#11。
受者不依科,皆喪魂失神,風刀之考,不出三年,自然失經,終不得仙。
《玄都上品》第五篇曰:《消魔智慧玉清隱書》、《寶洞飛霄絕玄金章#12》、《紫鳳赤書八景晨圖》、《金真玉光靈書紫文》、《金璫玉珮金根上經》、《三天正法》,皆太上大道君、元始天王、金闕帝君之寶章。祕在玉清之宮金房紫戶之內。典衛靈文玉童玉女各三千人。元始之初,千劫一傳。自三天立正之後,七百年內聽得三傳。百年中有其人,聽一傳。給玉童玉女,依四極盟科。
授者對齋九十日,或九日而傳。不依科而傳,罪延七玄之祖,長充鬼役,無有解脫。己身被風刀之考,死充下鬼,萬不得仙。
《玄都上品》第六篇曰:傳《消魔智慧》、《寶洞飛霄絕玄金章》、《赤書八景晨圖》,皆上金十兩、玉札一枚、金魚、玉龍各一枚、紫繒四十尺。《金根經》、《靈書紫文》,上金五兩、金簡、玉札各一枚,長一尺六寸,廣二寸四分;金魚、玉龍各一枚、紫繒百尺、青紋四十尺。《三天正法》,青繒三十尺、青布四十三尺、金環五雙以為密誓;
上金十兩通神之信。《金真玉光》、《玉珮金璫玉情隱書》,皆金魚、玉龍各一枚以為誓信。依科不得有闕,闕則師奪玉童玉女,注名還度北酆。受不依科,皆喪魂失神,罰以風刀,不出三年,自然失經,萬不得仙。
《玄都上品》第七篇曰:《七星移度》、《白羽黑翮飛行羽經》、《飛步天綱》、《躡行七元太上隱書》、《靈飛六甲》,皆太上太帝君、太極太微天帝君登空之道,隱化之章。祕在太上瓊宮之上、紫房之內。侍衛玉童玉女皆三千人。
依科七千年一傳。三天立正之後,改七百年內聽得三傳。若百年中有其人,便傳便授。告齋九十日,或三十日,給玉童玉女,依四極盟科。不依科而傳,罪延七玄之祖,長充北酆鬼役,十苦八難,已身被風刀之考,身沒幽源,萬不得仙。
《玄都上品》第八篇曰:傳《七星移度》,青紋三十一尺、絳繒七十尺、鳳紋之羅九十尺、金鈕一雙。《白羽黑翮飛行羽經》,上金二兩、青紋三十二尺以代截髮歃血之誓。《飛步天綱》,錦三十尺、金魚、玉龍各一枚。
《太上隱書》,金魚、玉龍之誓。《靈飛六甲》,白素六十尺、金環六雙、青絲六兩。天科以信質心,不得有闕。闕則違科。師奪玉童玉女,除落青簿玉名,移還北酆。受者不依科,亡精喪神,罰以風刀,不出三年,自然失經,終不得仙。
《玄都上品》第九篇曰:《方諸文震靈符》、《豁落七元八天隱文》、《流金火鈴金神虎符》、《消魔支幹夜照神燭八術》、《隱遯紫清玉符》、《五籍洞玄六甲上符》、《五行祕文》,《玄都格》諸符,凡有六百部。
太上悉以其文標於舊經之內,以為立用。傳授盟科悉依經科。傳授有闕,罪同上品。有經無符,則天魔害人;有符無經,則思念無感,神真不降。科云皆不得單行,單行罪亦如之。科、經及符,本同出於自然之氣,虛無之章。故不可得獨修也。無科修道,萬不成仙。
雲笈七籤卷之四
#1比其年:輯要本作『乃數年』。
#2似:四庫本作『是』,不誤。
#3竟:四庫本作『之』,不誤。
#4句章:輯要本作『章句』。
#5為:四庫本作『於』。按『為』『於』相通。猖:叢刊本作『真』,蓋誤。
#6字:叢刊本,四庫本均作『子』,不誤。
#7入劉門:魏華存年二十四嫁劉門。門,四庫本、叢刊本皆作『陰』字,誤。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