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亥六十時。仲秋為陰遁上元,凡用二十二符,是為第五候,六四者也。二十一日起子十爻,二十二日起子九爻,二十三日起子八爻,二日半至於巳三十時。季秋六三者也,從午時分氣至於亥,二十四日起子七爻,二十五日起子六爻,終於亥六十時。孟冬為陰遁中元,凡用十二符,是為第六候,六二者也。二十六日起子五爻,二十七日起子四爻,二十八日起子三爻,二日半至於巳三十時。仲冬,初六者也。二十九日起子二爻,三十日起子一爻,終於亥六十時。
季冬為陰遁下元,合於初起伏之二符也。二符一爻,坤體潛陽,自一至於十有五日,德就乾體焉。夫春夏火木,秋冬金水,七八於前,九六於後,起伏,屈伸,反覆,晦朔之問,日月交會,以象四季,歸魂歸魄,藥就物全,反為自然,故立陰火陽火,金水相并,不得逾斤,此合於天道者也。
經曰:陽奇陰偶,一君二臣,初爻陽動應於二八,左旋而為陽符,漸加至於大壯。陽極陰生,還應於六八,右旋而為陰符,漸退守於復之初。陰極陽生,周而復始焉。
及初九分氣屬於陰道,上元始陰則退符焉,漸退至於六候,既畢,歸於三旬,五行數盡,在乎抽添其火,依乎玄象而無虧,如是神靈自契,而金丹成矣。一象不足,斯與瓦礫同焉。
元君日:修大藥者,必用真鉛真汞,金水相成,戊己交合,如嬰兒受氣於母,母隱子胎,子藏於金,含孕自然,金精實液,為之相反,一飛一伏,陽推陰證,譬如鸚子外白裹黃,河車運轉,須臾脫胎,反乎一體,此丹基也。其要在乎晝夜各用一卦,是為乾坤互用,巽震生成,十二卦上下交移而用符信,於是定五周分氣。
五首亥終,起於子,進退加爻,藏伏時候,合於天道,依於刻漏,取瓷大一石者,於其底側鑽小竅,用細烏羽長三二寸,插家內,以蠟固之,汲水置瓷中,以升斗數馬漏刻。則用火合符而不差矣。於十二時遇子即加焉,行之一月,即四時之象也。守之或九月或三年,以法九紀,斯合大演九周之數而丹自靈矣。
經曰:取三轉鉛精,二八復除,其二為地,下子二八,其精自合矣。其精相得,二氣感激,斯須還返以相制焉。於是金水飛浮,混為一體,金精自出,其名日黃銀。
收之精盡,依其數更下子而變轉焉。得金子母,二弦自停,離母者謂之脫胎,入鼎者謂之火丹。鼎之器有上下,其上用金,其下用土釜,非世之所冷也。土釜者,土母也,出於洛汾之汗池焉。細搗篩取,同薄膠為之,內外狀如鸚子。其長七寸,其圓五寸,中作神室,其徑三寸,各深二寸半,其形鸚子,蓋法陰陽混沌之初焉。夫鉛汞者,非此土釜則不能制也,故日黃能制水焉。若得父母金土以為之鼎,則可以致神升矣。
方其入鼎也,其日時必取四殺刑克與陽焉,晝夜百刻以應乎爻象,從陰起於子,弦望晦朔,斤兩上下節符,文武相交,周而復始,并應乎春秋,故起符從子至亥為一周。蓋六陽六陰始終歸一者也。
元君曰:符者,用爻也。水火節符,六陽六陰每十二辰從文入武,或陽息陰消。初文起於一爻,猶坎中一陽生者也。武終十五爻,猶離中二陰#2生者也。陽極則其法象大壯,合符循環,故從子起計生,六符合用,為之始焉。蓋象陰中一爻,陽符漸加一爻焉。
從子至於巳,潛伏入三,於是辰巳為一氣,是故火生於辰巳,退守六十時終於戌亥,還從子起焉。
《隱甲經》曰:曰:進退遇王武相背,是為陽氣在上;終始以文,是為陰氣復還在下也。冬至之後遇甲為陽生,於是上焉;夏至之後遇甲為陰生,於是下焉。故曰:直符上下,月有之焉。不論年與四時。
經曰:從第一候起子發爻用終復子,是為合天符之一爻,象二十四氣,守至二日半,一氣漸加矣。爻至五日為一候,六十時加至於辰巳,終至於戌亥,從寅至申為七返,從子至申為九還,一起一伏。
震巽者,甲之首,火之基,五行之互用也。乾坤震巽,上下生成,甲之禁門也。
經曰:爻動二日半,分氣加爻至於五日一候,惟用二卦,合於玄象天符者也。日者,天符也;月者,陰符也;火者,地符也。夫節符加減日月年者,依刻漏進退焉;行符加臧者,依先後合氣焉。順七曜五行,遊璣宿度,與夫月之小大及閏為起伏焉。從復震起巽,至坤而終,在乎陰陽交相用事可也。
《黃帝手鏡》曰:曰:日計其文,如車足轉。火,一百八十斤,是乃九九之數也。
何謂三元乎?五日六十時者,上元也;十日一百二十時者,中元也;十五日一百八十時者,下元也。甲己之日夜半生甲子焉,乙庚之日夜半生丙子焉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