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忌熱羹,每食畢,即開口吐五味之毒。如覺飽悶氣滯#5,則須靜坐調氣,少時即散而下泄焉。
或曰:不可下泄,宜固密焉。葛仙公曰:此非也。五藏先有宿惡之氣,固而不通泄,則必痛悶,故氣未出,新氣相衝,斯能為患矣,可不下泄乎!葛仙公曰:煉氣者,何也?服氣之時,有餘暇則於靜室散髮解衣,覆袁正身仰臥,展其手足,而勿握固,施爭席於地,通理其髮,垂於席上,即調其氣,俟其得所而咽之,咽後閉之,盡氣令悶,則冥心無思,任其氣所之,其氣悶,則開口放出焉。
其初氣出,喘急則調其氣,七過八過,以至十過,及其氣定,則復煉之。其煉也,或五或六,或二十或三十,或四十或五十,以漸加焉。服氣既久,則關節通矣,毛孔開矣。其煉至於二十、三十,則其身潤汗,此其效也。煉之之時,當於晝夜任意為之,然必俟其神之清爽,坐而修咽,欲寢則寢,不可強焉,強之則氣亂矣。故煉氣十日、五日一行焉。覺其四體煩悶而不通暢,則為之可也。
何以委氣乎?以體清和,內無思念,行止寢坐而調其息,凝然委身,如委其衣,以置於榻。
無筋無骨,無識無別,縱身縱心,如彼委衣,而勿為主,寂寂沉沉,放其形體,澄神煉氣,於是百節開張,筋脈暢通,津液注流,因此可以咽閉十氣,至於二十焉。凡一咽,皆須兀然任氣,不得與意相爭,良久,其氣從百毛孔而出,不復口吐也。縱有之,十無一二焉,復更調理,數十息以至百息,勿因喘息則又合氣咽入焉。調息稍久,則身如沐浴矣。其功日進,於是精滿氣全,神安魄定,志開思遠,三尸去而六塵滅焉。或四體不安,氣有壅塞,則須委之,或寢或坐,澄神以委氣焉,調氣以息念焉。
久而凝定,則氣之流行無所不至矣。
閉氣者,何道歟?上智之士,神定氣調,外病自絕;中智之士,修攝乖宜,時生其患,可以靜室具厚茵仰外,展其手足,相去四寸,各用厚袁覆之。靜心坦然,熟調其氣而咽焉。復開其口,而鼻不出,念其患之所在,以意相注,使氣攻之,氣極則吐,吐已復.咽而閉之。如其喘也,則調其氣者六七息,其氣即調順矣。再閉其氣,想念以攻其患,或十、或二十、或三十、或五十攻其患。以患在左手,則入左;患在右手,則入右;
患在首,則入首,於是汗出通潤則愈矣。或未愈,於寅之初,頻以意攻之,至愈而止。
太清養生下篇
《經》曰:人之身,十二大節,三百六十小骨,孔孔相對,脈脈相通,新氣與故氣交錯,其問新氣或頓阻,或循行;故氣或流通,或壅滯,或俱塞,或并馳。蓋壅滯者,陽氣之聚而為塊痕者也;頓阻者,陰氣之積而為腫、為瘍者也。氣既能蓄聚,則亦有分散之理矣。
凡患之所在,可用導引以散之,和氣以攻之,時意以送之,清氣以潤之,咽津以補之,病惡有不除者乎!
然補益之方,皆津液為之本也。是以金梁、玉英、華池、丹飯不可及焉。
卒死者,陽也。先因疼病,故其氣頓阻於四關、九竅之中,所以絕氣焉。尸蹶者,亦陽也。死而脈猶動,耳中有聲、或無聲,而股暖,陽絕於九竅,而四關尚通焉。客性者,亦陽也。外物所犯,陽氣阻絕焉。五尸死者,亦陽也。一日飛尸,二日遁尸,三曰風尸,四日沉尸,五曰注尸。其心腹脹滿痛急而不得息,或二脅之下碌塊涌起,此皆陽為陰所閉而然爾。
吾有法可以起之,使人用力掣其左手,次之右手,次之左.足,次之右足,各三百六十過,然後以蔥心去其尖入其鼻,左以緬密固其際,及壅其口與其耳焉。吹耳則壅鼻,吹鼻則塞耳。其吹之也,徐徐而長吹之,既已,以指閉其蔥孔,左吹四十九,右亦如之。女子則先右後左,始吹其鼻,繼吹其耳,其數亦如之。無蔥用筒管及有孔物亦可。夫鼻者主肺,肺為諸藏之蓋者也。耳者主腎,腎為通氣之本者也。
霍亂者,本乎玲氣所散,其賸理乍通乍塞,其氣道忽留忽行,或氣應行陰,乃復行陽,或氣應行陽,乃復行陰。
治之之法,於密室厚衣大坐,以左右手據二膝上,向左力回六十過,右亦如之,左右迭為之,滿三百六十之數,乃長呼者七,既已,則長吹、長噓、長呵、長咽、長唏者各七則愈矣。或疾甚不可導引,則使人掣左手,次之右手,次之左足,次之右足,各三百六十過,兼以沸湯浸手至肘,浸足至膝,玲則易之,至愈而止。此何也?以外氣引內氣者也,亦足以治尸蹶焉。
癩者,太陽之病也。陽為陰所排,而沉於骨髓,積久則新氣不達,故氣不通,壅關鬱熱,臭而生蟲,於是為癩焉。
治之之法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