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侯之初也。未至而至,謂所直之氣,未應至而先期至也。先期而至,是氣有餘,故日太過。至而不至,謂所直之氣二應至不至,而後期至,後期而至,是氣不足,故日不及。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不及,則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勝薄之者。凡五行之氣,我剋者為所勝,剋我者為所不勝,生我者為所生。假令肝木有餘,是肺金不足,金不制木,故木太過。木氣既餘,則反薄肺金,而乘於脾土矣,故日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也。此皆五藏之氣,內相淫併為疾,故命日氣淫也。
餘太過例同之。又如肝木氣少,不能制土,土氣無畏,而遂妄行,木被土凌,故云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也。肝木之氣不平,肺金之氣自薄,故日所不勝薄之。然木氣不平,土金交薄,相迫為疾,故日氣迫也。餘不及,例皆同。
謹候其時,氣可與期,失時反候,五治不分,邪僻內生,工不能禁也。
時,謂氣至時也。候其年則始於立春之日,候其氣則始於四氣定期,侯其日則隨於候日,故日饉候其時,氣可與期也。反,謂反背也。五治,謂五行所治,主統一歲之氣也。
然不分五治,謬引入#7邪,天#8真氣運,尚未該通,人病之由,安能精達,故日工不能禁也。
帝曰:有不襲乎?
言五行之氣,有不相承襲者乎?
岐伯日:蒼天之氣,不得無常也。氣之不襲,是謂非常,非常則變矣。
變,謂變易天常也。
帝日:非常而變奈何?岐伯日:變至則病,所勝則微,所不勝則甚,因而重感於邪,則死矣。故非其時則微,當其時則甚也。
言蒼天布氣,尚不越於五行,人在氣中,豈不應於天道?
夫人之氣亂,不順天常,故有病死之徵矣。《左傳》日:違天不祥。此其類也。假令木直之年,有火氣至,後二歲病矣。土氣至,後三歲病矣。金氣至,後四歲病矣。水氣至,後五歲病矣。真氣不足,復重感邪,真氣內微,故重感於邪則死也。假令非王#9直年,而氣相干者,且為微病,不爻內傷於神藏,故非其時則微而且持也。若當所直之歲,則易中邪氣,故當其直時,則病疾甚也。諸氣當其王者,皆鈴受邪,故云非其時則微,當其時則甚也。《通評虛實論》日:非其時則生,當其時則死。
當,謂正直之年也。
帝曰:善。余聞氣合而有形,因變以正名,天地之運,陰陽之化,其於萬物,孰少孰多,可得聞乎?
新校正云:詳從前岐伯日昭乎哉問也至此,全元起注本及《太素》并無,疑王氏之所補也。
岐伯日:悉乎哉問也!天至廣不可度,地至大不可量,大神靈問,請陳其方。
言天地廣大,不可度量而得之,造化玄微,豈可以人心而遍悉。大神靈問,讚聖深明,舉大說几,粗言綱紀,故日請陳其方。
草生五色,五色之變,不可勝視,草生五味,五味之美,不可勝極,
言物生之眾,稟化各殊,目視口味,尚無能盡之,況於人心,乃能包括耶。
嗜欲不同,各有所通。
言色味之眾,雖不可遍盡所由,然人所嗜所欲,則自隨己心之所愛耳,故日嗜欲不同,各有所通。
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
天以五氣食人者,躁氣奏肝,焦氣奏心,香氣奏脾,腥氣曉肺,腐氣奏腎也。地以五味食人者,酸味入肝,苦味入心,甘味入脾,辛味入肺,鹹味入腎也。
清陽化氣,而上為天;濁陰成味,而下為地.。故天食人以氣,地食人以味也。《陰陽應象大論》曰:清陽為天,濁陰為地。又曰:陽為氣,陰為味。
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心榮面色,肺主音聲,故氣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潔分明,音聲彰著。氣為水母,故味藏於腸胃,內養五氣,五氣和化,津液方生,津液與氣相副,化成神氣,乃能生而宣化也。
帝曰:藏象何如?
象,謂所見於外可閱者也。
岐伯曰:心者,生之本,神之變也,其華在面,其充在血脈,為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然君主者,萬物繫之以興亡,故日心者生之本,神之變也。火氣炎上,故華在面也,心養血,其主豚,故充在血脈也。心王於夏,氣合太陽,以太陽居夏火之中,故曰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也。《金匱真言論》曰: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新校正云:詳神之變,全元起本并《太素》作神之處。
肺者,氣之本,魄之處也,其華在毛,其充在皮,為陽中之太陰,通於秋氣。
肺藏氣,其神魄,其養皮毛,故日肺者氣之本,魄之處,華在毛,充在皮也。肺藏為太陰之氣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