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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正统道藏正一部-太上九真明科---第2页

玄金章》、《紫鳳赤書八景晨圖》、《金真玉光》、《靈書紫文》、《金璫玉佩》、《金根上經》、《三天正法》,皆太上大道君、元始天王、金闕帝君之寶章,祕在玉清之宮,金房紫戶之內,典衛靈文玉童、玉女各三千人。元始之初,皆千劫一傳,自三天立正之後,七百年內聽得三傳,百年中有其人聽一傳,給玉童玉女,依四極明科。授者對齋九十日,或三十日,或九日而傳。不依科而傳,罪延七玄之祖,長充鬼役,無有解脫,己身被風刀之考,死充下鬼,萬不得仙。
  玄都上品第六篇曰:傳《消魔智慧》、《寶洞飛霄絕玄金章》、《紫鳳赤書八景晨圖》,皆上金十兩,玉札一枚,金魚、玉龍各一枚,紫繒四十尺。《金根眾經》、《靈書紫文》,上金五兩,金簡玉札各一枚,枚長一尺六寸,廣二寸四分,金魚、玉龍各一枚,紫繒百尺,青紋四十尺。《三天正法》,青繒三十尺,青布四十三尺,金環五雙,以為密誓。上金十兩,通神之信。《金真玉光》、《玉佩金璫》、《玉清隱書》,皆金魚、玉龍各一枚,以為誓信。依科不得有闕,闕之則師奪玉童、玉女,注名還度北酆。受者皆喪魂失神,考以風刀,不出三年,自然失經,萬不得仙。
  玄都上品第七篇曰:《七星移度》、《白羽黑翩飛行羽經》、《飛步天綱躡行七元》、《太上隱書》、《靈飛六甲》,皆太上太帝君、太微天帝君登空之道,隱化之祕章,祕在太上瓊宮之上,紫房之內,侍衛玉童、玉女皆三千人。依科七千年一傳,三天立正之後,改七百年內聽三傳,若百年中有其人便傳。傳授告齋九十日,或三十日,給玉童玉女,依四極明科。不依科而傳,罪延七玄之祖,長充北酆鬼投,十苦八難,己身被風刀之考,永沒幽源,萬不得仙。
  玄都上品第八篇曰:傳《七星移度》,青紋三十二尺,絳繒三十尺,鳳紋之羅九十尺,金鈕一雙。《白羽黑翮飛行羽經》,金二兩,青繒三十二尺,以代截髮嗡血之誓。《飛步天綱》,錦三十尺,金魚、玉龍之誓。《靈飛六甲》,白素六十尺,金環六雙,青絲六兩。天科以信質心,不得有闕,闕則違玄科。師奪玉童玉女,除落青簿玉名,移還北酆。受者不依科,亡精喪神,罰以風刀,不出三年,自然失經,終不得仙。
  玄都上品第九篇曰:傳方丈震靈、豁落七元八天隱文、流金火鈴、金神虎符、消魔支幹夜照神燭、八術隱遁紫清玉符、五籍洞玄六甲上符、五行祕文玄都玉格諸符,凡有六百部。太上悉以其文,標於舊經之內,以為立用。傳授明科,悉依經科,傳受有闕,罪同上品。有經無符,則天魔害人,有符無經,則思念無感,神真不絳。科云:皆不得單行,單行罪亦如之科。經及符本同出於自然之氣,虛無之章旨,故不得獨脩也。無科脩道,萬不成也。
  玄都九真明科中品誡罪篇
  玄都中品第一篇曰:諸是後學,七祖以下有殺害人命,劫賊攻略,謀圖奸淫,篡逆之禍,九族交通,謀反無道,其考尤重,怨對咎逮,積結九陰,非赦所原。後生皆不得以餘殃之身,參涉真經,竊受寶文。若有苦至,志尚自勵,首謝七玄,重施功德,拔出幽魂,披露己身於三光之下,散髻至頭,三年不倦,自賫重信,投於九江,贖解前咎,然後聽得清齋百日,奉受寶經,然後行事。有此之罪而不先自罰責,吐首天冥,而受法者,師及弟子同被風刀之考,七玄之祖長閉幽源,負石擔山,萬劫不解,身亡失經,明慎之焉。
  玄都中品第二篇曰:凡欲修學上法,己身先有重罪,手殺人命,及酷虐下賤,殺害眾生,劫略百姓,謀圖姦詭,九族相交,( )妬賢能,悖逆師主,不赦之罪,積結九陰,皆不得參受妙法,脩行經文。若能苦志,吐首先犯,效功施德,披露三光,散髻叩頭,三年陳謝罰校,可以贖己愆,拔出七玄,使三界各別,然後聽得清齋百日,奉受寶經行事。有此之罪,而不先自首謝,責罰自厲,而受經文,師及弟子同受風刀之考,魂魄十苦八難,身役幽泉,自然失經,七祖父母長充幽徒,萬劫不解,學者慎之。
  玄都中品第三篇曰:凡是學者,受三奇寶文,上清祕經,輕泄目錄,以示不同,宣露妙祕,輕慢寶章者,一犯至十,罰功斷事三年,然後得更清齋修行。過此以上,皆罪結九陰,考延七祖,充役三徒,運石負山,十苦八難,經萬劫得出還,更生不人之道,己身罰以風刀之考,失明形殘,死充下鬼,萬不得仙,奉者慎之。
  玄都中品第四篇曰:凡是學者,受上清寶經,三奇寶文,不得哭泣,臨見死尸及血穢之淹。一犯至十,罰功斷事一年,然後得依科自罰,拔罪太陰,更清齋行事。過此以上,二十四犯,奪筭减命,玉童玉女還於本宮,不出三年,失經身喪,七玄之祖長充鬼役,萬劫不解,學者慎之。
  玄都中品第五篇曰:凡學者受上清寶經,三洞秘文,不得帶近婦人,行陰陽之事,皆混淬真氣。十犯至二十四過,罰功斷事三百日,然後得清齋脩#1行。過此以上,玉童玉女各還本宮,减筭促命,不出年失經身亡,七祖被考,學者慎之。
  玄都中品第六篇曰:凡學者受上清寶文,三洞祕文,而心懷賊害,手行虐暴,殺生行凶,攻略奸詭,( )賢妬能,攻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