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奉辭以聞,伏願師君賜垂許,誓心修行,不負師道,有違之日,自分風刀,不敢有怨,一依明科,謹辭。
太歲某某月日時,於某山舍奉。
傳諱訣第十三
凡傳經寶,要在存師,師之所師,所師之師,三人鄉居,男女位號,姓名字年,傳經處所,付授弟子,黃素書之,
佩帶自隨,不可去失,去失謫罰,皆如太真之科。不常帶者,附著經中,別以巾蘊裹結。令堅師、所師、玄師,師青童大君,又有小君,存此二君,禮願如法。
法信訣第十四
法信出科,科與經異,師師口訣,各有因緣,時科事革,所以不同,慎疑或,從師施行,若无師者,啟玄有儀,依格出信,不得有違。卷卷別受,科科稍傳,經科相叅,師資量准,雖以輕易重,以易除難,要當思想物儀,不乖其方,因緣能得。頓受者所用如左:
一、上金九兩;
二、紫錦百二十尺;
三、五色紋繒各四十尺;
四、白素一千二百尺;
五、紫紋二十四丈;
六、命綵支干相入,紋繒隨年;疋丈尺。
七、五色絲各三斤;
八、五種香各九斤;
九、玉龍、玉魚各三軀;
十、金龍、金魚各五軀;
十一、玉鴈、玉羊各一軀;
十二、金鴈、金羊各一軀;
十三、玉札三枚;
十四、金環、銀鐶各九雙;
十五、真珠如梧子大,三百六十枚;
十六、五色綿各依方斤數;
十七、大度紙三百六十幅;
十八、筆五雙;
十九、龍頭書刀五枚;
二十、紫蓋紅裹一張;三副朱染頭子,金銀交具。
二十一、青蓋碧裹五張;三副烏漆頭子,牙銅交具。
二十二、明鏡一面;徑尺者,不得或九寸。
二十三、法服冠履手、板一具;精麄取中,新淨香潔。
二十四、淨罌與盤各一枚,金銀銅瓦夾紵隨時。
右二十四種,某受經法信。此二十四物,各有所應,積聚營之,不可闕一。窮地之鄉,許用他物准類充補,擬議勿
乖。又无即充,可注今闕某物,須受法之後,營覓補備。
結齋之始,投辭之初,便應備辦,諮啟師尊,有无注奠,都定書之,續置經目之後,連在辭文、之前,啟告之初并讀,至後臨度經時,出官奏表,又具言之,慎勿忽略也。
師受此信,依按明科,施用必得其所,彼此共保成真。若應玄盟,亦按此法,准採金書之後,散施之儀,經書不具,勿用此訣。大人上志,精詳遵承也。
太真九科第十五
太上太真王,制科成諸法,布在眾經,或前或後,覽者不別,宜尋本文。本文三卷,師之所祕,得之密習,為天人師。今此大要,標略有九,九天真人,共所遵用,教化无之,動靜陷咎。若有賢朋智慧之士,求受寶經,當示以要律,授受之宜,欣用九條,觸類求之,无所不具。自非體真,勿妄增損,三洞眾經,共准依按。太極真人、西城王君、仙公卿士,高才大人,皆寶祕之,慎無泄矣。
第一科曰:齋竟授戒,授戒之後,按儀傳經,傳經之年,即為期限。限以制心,期以見道,道為眾妙之主,觀妙必覩其宗。除欲為上,少欲次之,深淺隨才,優劣依德。德量无崖,大分有六:第一四萬劫,第二四萬年,第三四千歲,第四四百齡,第五四十載,第六正四周。周劫限竟,得傳一人,至乎九人,明道之尊,德之貴也。運促時急,大慈廣救,遇賢便傳,不拘定數。但初受須微,限中求驗。若期內逢險,為凶所逼,智力不能化遜,須以避灾,所得之旨,在乎心中,无滯卷軸,致傷玄真。若威勢所制,使迫胁本,自度後能治彼,以全初志者,乃可請師,蹔順彼意,不能如此,以死絕之,慎勿殺辱本師,毀棄正道。若智力不能辦,勿強云欲治之,不度德,不量力,滅身命,无成功,徒增罪耳。善宜三思。若意外去失,不自覺知,或劫賊所掠,弗測存亡,皆長齋懺梅,捨身命財,憑師積年,竭盡單欵,無生怨怠,乃更受之,受之三失,勿復苟受,宜加懺悔,至到感靈,然後更受,必登道真。无感徒受,受終无所成,為後作因,受勝不受。受之不已,心神轉易,初雖无成,終亦得道。
第二科曰:受經之後,諦尋師訓,含光內皎,不得炫燿。年限既竟,乃得傳賢,賢不易有,不可妄傳非其人,彼此風刀,上延先祖,下逮子孫,惡深絕種,長充鬼徒。若限內有灾,或家門喪死,公私鬪諍,血傷牢獄,水火盜賊,重病轗軻,年限雖過,不得傳人。正當謝罪,懃立善功,告樂如期,乃可有授。若三尊壽考,運數昇度,或非罪无辜,橫羅縲紲,此皆无妨,依期得傳。
第三科曰:一信素證心,炳發妙義,必令精好,以理得之。正分所辨,撰蓄密營,不可誇談,勿生恡惜。慎莫邪求,換乞強索,竊略所得,自以為功,更增咎謫,无福可期。師受善用,三八之,一分為弟子營齋,助贍香油經籍;一分救諸山栖幽苦;一分供師法服精麄,奉給三尊,不得私散。散之依法,无起慳心,不可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