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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正统道藏正一部-洞真太上太霄琅书-第5页

遭遇明師,皆玄挺運會,應得此文,剋成上仙。皆當實金繒之信,詣師清齋,奉受修行。无信盟,天不啟靈,真不降,萬不成仙。師傳謂以輕泄,考及七祖,長充鬼官,明慎玄科,慎勿妄宜。
  凡傳《太霄琅書瓊文帝章》,當於高上空寂之間,施飛羅之巾於北面,香餅棗菓之物置之,盛以別盤,以經置於飛羅之上。師北向叩齒三十六通,奉上請九靈元真玄始上官,金仙玉女,太一靈神,監真直司,五帝眾真,今有某嶽先生王甲,紫絡結胞,宿命挺仙,齎金繒之情,求受靈文,九天真諱瓊文帝章,天科告慎,誓寶靈真,願迂神光,玄暎下臣,有泄之日,歸身河源,七祖謝罪,不敢又仙。畢,以經章手執付弟子也。訖,以餅菓埋於玄嶽之中,不得他用。此九天王之祕奧,太真之妙訣,修學之士而无此文,徒勞於空山,无感於寂庭。勤尚篤志,思念九玄,天王感悅,遣玉童玉女侍衛兆身,九年之內尅乘飛瓊,上昇九天。
  洞真太上太霄琅書卷之一竟
  #1『文』字原缺,據《高上太霄琅書瓊文帝章經》補。
  #2『如』字原缺,據上下文補。
  #3『上』字據上下文例補。
  #4『一』字原誤作『七』,據《瓊文帝章經》改。
  #5『得』字據《瓊文帝章經》補。
  #6『輕』字原誤作『經』,據《瓊文帝章經》改正。
  洞真太上太霄琅書卷二 缺
  洞真太上太霄琅書卷之三
  三乘要用
  《高上太真玉帝四極明科》,上宮二十四條;
  七條諸官有過退削進號之目,十七條黃赤三洞五嶽篇錄格制威儀。
  下宮二十四條。
  二十二條起左乙訖飛霄六十六卷目訣,二條有經受經法,遇得聖文法訣也。
  次太玄都左宮女青四極三十一卷獨立寶經明科,律文二十四條;
  三十九章訖靈飛六甲五十六巷目訣。
  右宮二十四條;
  三條三科目訣,六條洞玄三皇五嶽威神策高仙符金液經方品格目訣,十五條法服誦經齊戒威儀也。
  中宮二十四條。
  七條於世供養奉師投禮訣,九條出入存念禁解忌穢臥息便曲救月蝕訣,八條受經對齋治寫傳授信物三分不得遊遨。
  次太上九真明科三品律,上品九條;
  起傳大洞真經訖六甲八條,一條傳方丈諸符訣。
  中品九條;
  誡罪篇目。
  下品九條。
  贖罪條目。
  三科難尋,按此要用也。
  凡三乘所用,大同小異,心業所果,大異小同。自非通玄,並未能辯,即急所行,三科為要。要用之法,精自揣量,己所不堪,慎勿強冒,他所未任,亦莫苦勸,勸苦有相咎之灾,冒強致黜退之考。精心鍊身,以善改惡,自試試人,歷依妙訣,居止冠衣,供養啟告,叅受施行,傳授取與,唯令恰恰,不負幽明人鬼,无負心身所能,不怠於己,不累於人,不違師友,不辱道真,不畏讒嫉,不愧親疏,不疑遠近,不惑尊卑,不慙信誓,不謝古賢,賢聖必齋,魔邪降伏,三乘之人,小有優劣耳。
  四極明科旨訣第二
  四極科序云:夫有金名,得受四極,依科條奉,四界司迎,當絕陰陽,勿與俗交,生死之穢,觸忤真靈,啖食五葷,炁衝胃府,損精喪神,裸身三光,輕慢玉晨,自收其咎,禍滅兆身。不得妄與常學談說經文,評論玄古,意通至真,宣傳非所,泄露道源,妄示世人,殃及七祖。
  八節、本命,清齋燒香,悔過帝君,拔罪九陰,解散七玄。立春、春分,燃九燈中庭;立夏、夏至,燃三燈;立秋、秋分,然七燈;立冬、冬至,然五燈,本命十二燈。夜半出燈下向王,本命向太歲,叩齒二十四通,微呪曰:
  高上太真,萬聖帝皇,五帝玉司,總仙監真,今日吉良,八節本命,開陳陽罪陰考,絕滅九陰,至於今始,拔擢七玄,免脫火鄉,永離刀山,三塗五苦,不累我身,得同天地,長保帝晨,五願八會,靡不如言。畢,解巾叩頭百二
  十,額向地而已,勿令痛。竟,復巾,仰天心念:我身今日上享天恩賜,反形骸受生飛仙。畢,叩咽二十四炁止。如此三年,宿愆並除,身與真同,不履五苦,脫過火鄉,克得真人遊宴兆房。
  上宮科云:凡受上清,不得增損天文,破壞道經,貼拭字體,虧忽靈文。三犯廢功斷事十年,更清齋首謝,然後得還修行;五犯左官所執,七祖、己身並充刀山。受經寫一通,凡下供養,別室安狀,牀高五尺五寸,以法天地之數,廣長四尺九寸,以應四時之名。故經有四時之號。朝夕燒香,禮拜經前,以祈神明。不得使雜俗之徒,染穢履殗,入室觸禁。受經清齋,別室燒香,不交人事,淨染紙筆。東向起經,起經之時,不得口詠章文。皆當比字三校,不依古典,脫失言句,皆滅筭十紀。失行考屬右官,見世風刀,求死莫度。不得宣泄太一帝君之名,以語非學之人。北向後同。
  下宮科云:凡有上經,皆骨相合仙,當棄家放妻,遊於五嶽,長齋山林,精思苦念,正中而飡,素水簞瓢,不勞苦寒,晨夕无怠,乃感帝皇玉司右別,三元詣房,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