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物兼上文著、龜,則普以河圖,則龜以洛書,見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變化即變通,效天地以闈戶、闢戶,效變化以一闈一闢,往來不窮。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垂象,即懸象見吉凶,即蓄明象,此以示人吉凶之占,終見象定吉凶。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則河圖以蝶著,則洛書以作龜。終上文天生神物二句。鷟曰:此篇專言著之神。然著之所以神者,以其能取出卦之方知。六爻之易貢者,以示人而定士口凶之占,使人得以生大業。
此所以神也。先儒謂太極為道,兩儀為初二,畫四象為次四畫,其失皆原于邵子。今著其圖說于左。
鷟曰:夫子言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未嘗言八生十六,十六生三十二,三十二生六十四也。邵子曰:太極既分,兩儀立矣。陽上交於陰,陰下交於陽而四象生矣。陽交於陰,陰交於陽而生天之四象;剛交於柔,柔交於剛而生地之四象,於是八卦成矣。
八卦相錯而後萬物生焉,是故一分為易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八分為十六,十六分為三十二,三十二分為六十四,猶根之有幹,幹之有枝,枝之有葉,愈大則愈少,愈細則愈繁,合之斯為一,衍之斯為萬。朱子曰:晝之所以有奇偶,卦之所以三畫而成,皆是自然流出,不假安排。此易學之綱領,開卷第一義。然古今未見有識者,至康節先生始傳先天之學而得其說,以為伏羲氏之易也。然愚自幼而讀之,未免有疑,至壯而疑愈深,謹疏其疑於下方。
易
易者,變易也。先儒曰:天地間陰陽而已。伏羲畫一奇畫以象陽,一偶畫以象陰。又自一奇一偶相易而為四象,為八卦,極於六十四卦皆為卦畫之變易。既又為著數之變易,故名之曰易。伏羲特未有易字也。鷟按,此說殊未精。夫子此易字承前章四營而成易之易字,故其下文日生四象,生八卦,定吉凶,生大業。益專言著策之易耳。若兼言卦畫之易,則與伏羲始作八卦之形皆齟齬。其詳見下兩儀、四象。不特此耳。
下篇乾坤其易之縊,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數易字皆與此同。又言伏羲時未有易字者,非是。《周官》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日《連山》,夏易也;二日《歸藏》,商易也;三日《周易》。三代皆以易稱,沿于羲聖。夏商雖別名,而其易之稱則不越于羲聖。占人掌以八笑占八頌,以八卦占筮之八故,以紙吉凶。筮人掌三易,以辨九筮之名。非自周而始定為易字之名也。
若伏羲時元文故元易字,則兩儀、四象,乾、坤、艮、巽、震、離、坎、兌,七、八、九、六,蝶著之分,二掛一等,一切皆是後人增加。若伏羲、太昊俱是遙稱、追號,全無一點。畫文字雖作神聖奇偉之書,全賴後人錫子以易字之名,何其少我羲聖之甚一至此哉。此因夫子作易,者之作字,遂為是言。殊不知夫子之言,作易乃言,作周易耳。非言其作三易。又非言其作伏羲之全易也。下文日其有憂息乎,當文王與紂之事邪,則其意甚明矣。
其詳已見序文。
太極
極,屋棟也。太者,至大之謂也。韓康伯註曰:夫有又始于元,故太極生兩儀也。太極者,元稱之稱,不可得而名,取有之所極,況之太極者也。孔穎達疏曰:太極謂天地未分之前,元氣混而為一,即是太初、太一也。故老子曰:道生一,即此太極是也。又謂混元既分,即有天地,故日太極生兩儀,即老子云一生二也。不言天地而言兩儀,指其物體,下與四象相對,故日兩儀,謂兩體容儀也。朱子《本義》曰:一每生兩,自然之理也。
易者,陰陽之變。太極者,其理也。鷟曰:康伯、穎達取老莊宗旨以解易,其說固不足辨已,但依其言,則道生天地,天地又生金、木、水、火,金、木、水、火遂生出簡上之八卦矣。不亦怪哉。
若依朱夫子之說,則陰陽之變,與其所以然之理,劈頭即生出簡上之初二畫,初二畫又生出簡上之四畫,次四畫又生出簡上之次八畫,乃不分大小之混陰陽,次為二畫乃分大小之別,陰陽次為三才之象,備然則初畫之陰陽全元大小之別,八卦之上畫即可以備乎天道、地道、人道也哉,是固不能元疑者也。
兩儀
先儒曰:羲聖畫卦之時,先作一畫奇一以象陽,作一畫偶一以象陰,後人名為兩儀。鷟曰:五。遍誦《十翼》夫子之言,但云伏羲始作八卦,未嘗云伏羲始作兩儀也。伏羲始作一畫奇以象陽,一畫偶以象陰者,出於何經何翼邪?出於經何辭,翼何篇邪?橫圖經八卦,其別六十有四。圓圖、方圖皆然。卦下分註日某卦下、某卦上,未嘗言初畫奇一偶一,分為四,又分為八,又分為十六,又分為#3三十二,又分為六十四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