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玉闕宣化扶教上仙昭靈博濟高明弘靜沖湛妙應仁惠輔國佑民洪恩真君。
曰:惟
神受職九天,顯靈南服。敷佑黎庶,翼輔國家,道妙德玄,功崇行著。爰伸典禮,歲有恒祀。玆當仲春二秋,謹以牲醴致祭。尚饗。
陳設二壇。每壇:
設官奉祀
永樂己亥八月初四日,欽設奉祀官方文照,專拿其事不預他政。其方文照,乃祖廟檀越方珏之十二世孫也。永樂癸巳計先以稅戶人材,徵赴天官歷事,後授前職。
選道燒香
永樂十二年七月十一日,兵部尚書方賓、錦衣衛指揮林觀,奉聖旨:福建洪恩靈濟宮,少道士看香火,還著周郎中去那裹,著有司選十二名老實至誠道士,在官裹看香火,每人月與糧米五斗。欽此。
禮部皆字七十六號:勘合遴選發宮:
林示能、土宗駒、黃志孔、江八、洪伯達、毛海生、陳志琥、曾道晟、林志福、鄭維、吳隆遜、劉文恕。
給戶灑掃看守:
万熉、林發、林得賢,詹盈、鄭永。
已上五戶先給灑掃。
林禎、林順、林達、林政、林榕、林復保、林神、孫每、孫珠郎、丁陳弟、江每弟、郭弟郎、劉玉、陳每弟、趙原、卞原。
已上十六戶續添看守。
通奉禮部秋要三百三十五號,勘合優免戶差。
徐仙真錄卷之五
祠產
洪恩濟祖宮
田園。陸畝玖分。
夏稅鈔,貳拾玖文。
秋糧米正耗叁斗玖升壹合。
本里。肆畝玖分。每畝科正米伍升肆合貳。
夏稅鈔,貳拾壹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