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為天下國家之至尊而感格其家人。以文王為君,以太姒為妃,以王季為父,以太任為母,以武王為子,以邑姜為婦,其不交相愛乎。故詩人歌之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此交相愛也。仲尼頌之曰:元憂者,其唯文王。此勿恤,吉也。
王畿曰:巽為風,離為火,火熾則風生。火者,風之母也。君子觀風自火出之象,則知風化之本自家而出。家之本又自身而出矣。身之所出,唯言與行。言行相顧,則其身修。身修則齊、治、平之道自此而出。此知風之自也。 兌下離上#16
睽:小事吉。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无咎。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元初有終。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元初有終,遇剛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无咎。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火澤睽
方時化曰:馬相匹而後行。初元應,非喪固乎?終合,非勿逐自復乎?然四而睽,初也。四似于初為惡人。今初不與四,睽也。則初實於四為元夫,有何咎哉。下從乎上,故下則言其辟咎。上應乎下,故上則與其志行。熊南沙謂:四稱睽孤者,在下猶可獨立,在上不可元輔是也。二與五正相應,二是以有于巷之遇,而五亦親噬其慮于厥宗焉。蓋二以五為主,五以二為宗,往且有慶,更有何咎?離中虛,有巷象。上九、六三睽孤太甚,然而遇剛,終亦必合。
夫方其初,睽而生疑也。三若見二曳其輿,四掣其牛上,又從天且劓其鼻矣。其實豈有是哉?上若見三所駕非牛,乃負塗之豕;所載非人,乃一車之鬼,于是乎先張之弧以為寇而欲射,之後竟知其為我婚媾說,弧而不之射焉。群疑叢生,此三、上所以成睽也。往則遇雨,群疑盡釋。此三上所以終合也。
禿翁曰:睽,天地之自然也。睽而合,天地之必然也。《象傳》悉矣。但世人于此多不免自生睽耳。是故有本元應而睽也、而目已。初不見有睽者,初爻是已。是睽而罔見,其睽也,上之上也。有上下相應,本不睽也。是故此往則彼遇,遇而合,合而益,不睽二五是已。有孤陽元應,本睽也。自亦見以為睽,孤若九四是已。苟非遇初九之元夫,睽孤之厲安能免乎?夫以四夫而遇元夫,豈非兩丈夫哉?交孚宜矣。且四一遇元夫而即與之交孚,非真與初同志不能也。
故曰:交孚无咎,志行也。志既以之行,交孚固其所耳。若六三、若上九,正陰陽相合,始終不見有睽孤之異者,是本未始有睽也,乃上九則見以為睽孤,則見以為寇盜,見豕、見鬼,不一而足。兌澤之甘翻成泥塗,可笑也哉。六三則見以為輿曳,則見以為牛掣,則見上九又從天而下,且將往劓其鼻,尤可怪矣。不睽而直見以為睽,天下之睽大率多此類矣。故曰:元初有終。又曰:遇雨則吉。夫其初何曾不是兌澤之雨也。何曾失初而不與應也。見以為睽則謂元初,謂不吉;
見以為不睽則謂有終,謂吉。見之為害,可勝言與?此卦唯六五柔得中而應。九二之剛,故五往應二,二承五往。若宋太祖雪夜幸普家,然普妻行酒熾炭燒肉,所謂遇主於巷而厥宗噬膚者非邪?彼初者澤動在下,以澤為說,甘心處污,元有睽心,是故馬可喪也,亦可復也。喪則聽其自喪,誰能逐之?復則聽其自復,欲誰部乎?其于世元心如此。不特此也。惡人,人所不願見也。然獨非人乎?何以自為睽異也。咎,人所必避也。我又非人乎?又何自以睽異為也。
故初爻獨稱元夫,信哉。其為元夫也,九四又何幸而有此遇也。元夫而下,其九二之剛中乎?剛中故致巷遇,又其下則上九之遇剛乎?非上之剛,三亦安能以有終是?故君子貴剛。
附錄
坡公解曰:人苟唯同之知,若是必睽。人苟知睽之足以有為,若是必同。禿翁曰:人苟唯同之知,若是必睽。人苟知朕之不得不睽,若是必同。故言:其同則二女同居,而志不同行,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