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文】《所错》七路反。
【九】【注】以有系者为县,则无系者县解也,县解而性命之情得矣。此养生之要也。
【疏】帝者,天也。为生死所系者为县,则无死无生者县解也。夫死生不能系,忧乐不能入者,而远古圣人谓是天然之解脱也。且老君大圣,冥一死生,岂复逃遁天刑,驰骛忧乐?子玄此注,失之远矣。若然者,何谓安时处顺,帝之县解乎?文势前后,自相鉾楯。是知遁天之刑,属在哀恸之徒,非关老君也。
【释文】《县》音玄。《解》音蟹。注同。崔云,以生为县,以死为解。
【校】(一)阙误引文如海本其作至。(二)遁字依世德堂本改。(三)赵谏议本作住。
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一】,不知其尽也【二】。
【一】【注】穷,尽也;为薪,犹前薪也。前薪以指,指尽前薪之理,故火传而不灭;心得纳养之中,故命续而不绝;明夫养生乃生之所以生也。
【疏】穷,尽也。薪,柴樵也。为,前也。言人然火,用手前之,能尽然火之理者,前薪虽尽,后薪以续,前后相继,故火不灭也。亦犹善养生者,随变任化,与物俱迁,故吾新吾,曾无系恋,未始非我,故续而不绝者也。
【释文】《指穷于为薪》如字。绝句。为,犹前也。《火传也》直专反。注同。传者,相传继续也。崔云:薪火,爝火也。传,延也。◎俞樾曰:郭注曰,为薪犹前薪也,前薪以指,指尽前薪之理,故火传不灭。此说殊未明了。且为之训前,亦未知何义。郭注非也。广雅释诂:取,为也。然则为亦犹取也。指穷于为薪者,指穷于取薪也。以指取薪而然之,则有所不给矣,若听火之自传,则忽然而不知其薪之尽也。郭得其读,未得其义。
释文引崔云,薪火,爝火也,则并失其读矣。◎家世父曰:薪尽而火传,有不尽者存也。太虚来往之气,人得之以生,犹薪之传火也,其来也无与拒,其去也无与留,极乎薪而止矣。而薪自火也,火自传也,取以为无尽也。执薪以求火,执火以求传,奚当哉!《之中》丁仲反。
【二】【注】夫时不再来,今不一停,故人之生也,一息一得耳。向息非今息,故纳养而命续;前火非后火,故为薪而火传,火传(一)而命续,由夫养得其极也,世岂知其尽而更生哉!
【疏】夫迷忘之徒,役情执固。岂知新新不住,念念迁流,昨日之我,于今已尽,今日之我,更生于后耶!旧来分此一篇为七章明义,观其文势,过为繁冗。今将为善合于第一,指穷合于老君,总成五章,无所猜嫌也。
【校】(一)赵谏议本火传二字不重。
卷二中内篇人间世第四
内篇人间世第四【一】
【一】【注】与人群者,不得离人。然人间之变故,世世异宜,唯无心而不自用者,为能随变所适而不荷其累也。
【释文】《人间世》此人间见事,世所常行者也。◎庆藩案〔文选〕潘安仁秋兴赋注引司马云:言处人间之宜,居乱世之理,与人群者不得离人。然人间之事故,与世异宜,唯无心而不自用者,为能唯变所适而何足累。释文阙。《离人》力智反。《不荷》胡我反,又音河。《其累》力伪反。
颜回见仲尼,请行【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