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南岳眞人忽降仲甫而教之云。子所以不得升度者。以子身有大病。脑宫亏减。筋液不注。灵津未溢。虽复接景{冫食}霞。故未为身益。仲甫遂因服药治病。兼修其事。又一十八年。亦白日升天。今在玄州。受书为中岳眞人。领九玄之司。于今在也。(此说殊〈功〉[切]事要。仲甫父子无余别显也)
夫学生之夫。必夷心养神。服食治病。使脑宫填满。玄精不倾。然后可以存神服霞。呼吸二景耳。若数行交接。漏泄施写者。则气秽神亡。
精灵枯竭。虽复玄挺玉{竹録}金书太极者。将亦不可解于非生乎。在昔先师常诫于斯事云。
学生之人。一接则倾一年之药势。二接则倾二年之药势。过三以往。则所倾之药。都亡于身矣。是以眞仙之士。常愼于此。以为生生之大忌。(此事弥会众经之旨)
夫学道唯欲{口黒}然养神。闭气使极。吐气使微。
又不得言语大呼唤。令人神气劳损。如此以学。皆非养生也。
凡存神光。行眞仙之事者。又不得以衣服借人。亦不服非己之物。诸是巾褐履屐之具。皆使鲜盛。三魂七魄。或栖其中。亦为五神之。
忌{水夸}沾故也。
又八节之日。皆当斋盛谋诸善事。以营于道之方也。愼不可以其日忿争喜怒。及行威刑。
皆天人大忌为重罪也。
右三条亦与经事相符。
凡研味至道及读诵神经者。十言二十言中。
辄当一二过舐唇咽液。百言五十言中。辄两三过叩齿。以会神灵。充和血气。使灵液凝满。
帝一欣宅。所谓冲气不劳。启血不泄也。(此别一法。
经中未见其事也)
学生之法。不可泣涙及多唾泄。此皆为损液漏津。使喉脑大竭。是以眞人道士。常吐纳咽味。以和六液。
凡甲寅庚申之日。是尸鬼竞乱精神躁秽之日也。不可与夫妻同席及言语面会。当清斋不寝。警备其日。遣诸可欲。
凡五卯之日。常当斋入室。东向心拜。存神念。期感神明。亦适意所陈。恒如此者。玉女降侍。(此三条与经语亦互相同者也)
常以本命之日。向其方面。叩齿三通。心存再拜而微呪曰。
太一鎭生。三合眞。室胎上景。母玄父元。生我五藏。摄我精神。下潅玉液。上朝泥丸。夕錬七魄。朝和三魂。右命玉华。左啸金晨。命我神仙。役灵使神。常保利津。飞行十天。祝毕。又心拜四方。叩齿三通。咽液三过。此名为太上祝生隐朝胎元之道。常能行之。令魂魄保守。长生神仙。(未见此经法)
凡入室烧香。皆当对席心拜。叩齿阴祝。随意所陈。唯使精专。必获灵感。(此亦朝静之例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