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曰妥#,其深三寸;
四曰玄珠,其深四寸;
五曰谷实,其深五寸;
六曰愈阙,其深六寸;
七曰昆户,其深七寸;
八曰北极,其深八寸。”
帝问曰:“交合所伤,亦生何病?”
素女答曰:“交会之要,切忌太深,深则伤于五脏。若至谷实则伤肝,其病眼昏眵泪,四肢不遂;至愈阙则伤肺,其病恶心哕逆,痰喘昏晕;至昆户则伤脾,面黄腹胀,烦懑冷痢;至北极则伤肾,腰脚痿软,骨蒸潮热;忽浅忽深则伤心,其人面热虚嗽,梦魇遗精。所以交合不可太深。女子丹穴在脐下三寸,勿令伤之。又不可太速,不可太慢,太速则伤血,太慢则损气,并有损而无益焉矣。”
帝问曰:“火候调度浅深之要既审领之,损害之理亦不可忽之。尚有禁忌之功者,冀无吝之。”
素女答曰:“炼丹避忌,若误犯之,大者天地夺其寿算,鬼神殃其身,三彭窥其隙,抱疾罹厄;其生儿夭促,不慧不肖,或顽劣凶恶,遗害于父母。可不谨哉!夫天地晦冥震动之时,迅雷烈风暴雨之日,及晦朔弦望、大寒酷暑、日月薄蚀、神圣诞辰、庚申甲、自己本命之辰、三元八节、五月五日、月煞月被、披麻红杀,皆不可犯焉。
又天地五岳川渎祠坛之近侧、神圣祠宇,及诸神鬼像前、井灶溜厕之傍,各有害,多令人夭亡或生怪形奇状之子也,交媾之际,亦有避忌。大饥勿犯,大饱勿犯,大醉勿犯,神劳力倦勿犯,忧愁悲恐勿犯,病新瘥勿犯,丧服勿犯,女子经中勿犯。”
(四)五欲五伤篇
帝问曰:“少壮努力,则有衰败之患。欢乐之极,必多哀伤。至人节之以道,故曰御百女寿比天地。而今人不至半百,筋痿肉脱,火盛水枯,终为败物者,何乎?”
素女答曰:“凡人,有五欲、五伤、十动之候,若得其宜,则意满欲足;不得其宜,则各有所伤。
“五欲之候:
“第一,面上潮红者,其意有所思欲,先刺入玉茎,徐徐摇动,慢慢抽出,多在户外,探其情;
第二,鼻孔吐气者,欲火微动,先以玉茎穿阴户,刺其谷实,不可太深,宜俟火候之至;
第三,咽喉干嗄者,情动火炽。抽玉茎,俟其眼闭舌吐、喘气为声,出入任意,渐至佳境。
第四,红球浸润者,心火大盛,刺之则滑泽外溢,轻及菱齿,一左一右,一缓一急,随便如法;
第五,金莲擎抱者,火候既足焉,必以足缠腰上,两手搂肩背,舌吐不缩,宜刺愈阙,其时四肢通快。
“五伤之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