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说文既明云「从,亦声」,则为鱼、虞部之字无可议者,今以小篆从亦之字,而用籀文从束之声,终觉未安,故余于「迹」字不敢以为韵,而存其说于此以质疑。然细绎之,首句实当有韵。盖古本从束作「速」,而传写者易以小篆,遂并其韵而失之,不知柱下史在周时固止识古籀也。案史记大史公自序:「桀、纣失其道而汤、武作,周失其道而春秋作,秦失其道而陈涉发迹。」以「迹」与「作」韵,则为鱼、虞部之字明矣。
意者籀文从束作「速」,故转入平声之支部,篆文从亦作「迹」,转入平声之鱼部,其即籀篆升降之不同欤?晋梅陶怨诗行以「迹」与壑、客、魄为韵,盖汉以后无以「迹」入支韵者矣。
右景龙碑八十九字,敦煌本无全章,字数不明。河上、王本九十一字,傅本九十七字,范本无「而不可开」「而不可解」八字,共八十七字。河上题「巧运第二十七」,王本题「二十七章」,范本题「善行章第二十七」。
二十八章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蹊。
严可均曰:「为天下蹊」,各本作「溪」。释文:「溪,或作溪。」
罗振玉曰:景福本亦作「溪」,景龙本作「蹊」,敦煌本作「奚」,下并同。
谦之案:作「奚」是也。庄子天下篇、淮南道应训引作「溪」,此或后人以老子误字改之。「溪」,玉篇:「诘难切,与溪同。」说文:「溪,山渎无所通者,从谷,奚声。」此虽可说为表卑下之德,但与下文「为天下谷」义重。若作「蹊」,则更无义。案敦煌丁本作「奚」,「奚」乃古奴仆之称。周礼天官序官「奚三百人」,注:「古者从坐男女没入县官为奴,其少才知以为奚。」「为天下奚」,犹今言公仆,与知雄守雌之旨正合。
为天下蹊,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罗振玉曰:「为天下蹊」,敦煌本无此句。
谦之案:遂州本亦不重此句,下仿此。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常得不忒,复归于无极。
魏稼孙曰:「为天下式」,「溪」「谷」二句重,此句不重,盖脱。御注三句皆重。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为天下式」等重句,一本无。
严可均曰:「常得不忒」,各本作「常德」。
谦之案:「忒」,敦煌本作「贷」。按「贷」假借为「忒」。礼记月令「毋有差贷」,即毋有差忒也。章炳麟新方言曰:「月令注:『不贷,不得过差也。贷本作忒。』今人谓过曰忒,如过长曰忒长,过短曰忒短,亦通言泰,一音之转。」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得乃足,复归于朴。
严可均曰:「常得乃足」,各本作「常德」。「于朴」,御注作「扑」,王弼作「朴」,下句亦然。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二本作「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