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延第曰:「琭琭」,史记平原君传作「录录」,后汉冯衍传作「碌碌」,注:「碌碌为人所贵,落落为人所贱。」河上注以「琭琭喻少,落落喻多」,王弼以为一琭琭珞珞,体尽于形」。王逸九思注:「硌硌,长而多有貌也。」以上诸解,皆与本文义不合。且证以毛遂讥十九人曰:「公等录录,因人成事者也。」萧何世家:「录录未有奇节。」(注:「录录犹鹿鹿。」)荀悦汉纪王仲翁讥萧望之曰:「不碌碌,反抱关木。」
后汉书马援传:「今更陆陆,欲往之。」则诸解尤不可通。按说文:「○,随从也。」(言为人所役使。)索隐王劭曰:「录,借字耳。说文云:『○○,随从之貌。』」广韵「○」下引毛遂曰:「公等○○,可谓因人成事耳。」史记亦作「录」。则琭、碌、录、鹿、陆皆「○」之假借,以随从之义释之,与以上诸人讥刺之语,并可意会。后人徒见下有「玉」「石」字,遂以从玉从石为正,各为异说,不悟其不可通耳。
「落」、「珞」、「硌」亦传写之异,今从后汉书耿弇传「落落难合」,注「疏阔貌」,言其异,与人不相入,与随从之义正相反也。
谦之案:「琭琭」,或作「碌碌」,或作「渌渌」,又作「禄禄」,又作「鹿鹿」。「落落」,或作「珞珞」,或作「硌硌」,盖皆一声之转与传写之异,古人通用。其义则后汉书冯衍传注曾言之,谓:「可贵可贱,皆非道真。玉貌珞珞,为人所贵,石形落落,为人所贱,贱既失矣,贵亦未得。言当处才不才之间。」此盖以庄子义释老。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清、宁、灵、盈、生、贞韵(耕部),裂、发、歇、竭、灭、溪韵(祭部),邪、乎、车韵(鱼部,邪音余),琭、玉韵(侯部),落、石韵(鱼部,落,卢入声,石,蜍入声)。谦之案:邪、乎同属鱼部,「车」「舆」皆「誉」之误,邪、乎、誉为韵。又发,古音歇,歇,高本汉本一作「泄」,裂、发、泄、竭、灭、蹶为韵。
又「天无以清,将恐裂」下五句,实以清、宁、灵、盈、生、贞与裂、发、歇、竭、灭、溪为句中两韵互协。此外「不谷」之谷,亦与下琭、玉同属六屋入声,为隔句遥韵。
姚文田曰:「落落如石」,落、石韵,此与上句皆句中自谐。
右景龙碑不分章,一百三十三字,敦煌本一百三十二字,河上本一百三十五字,王本一百三十四字,傅本一百三十九字,范本一百三十六字。河上本题「法本第三十九」,王本题「三十九章」,范本题「昔之得一章第三十九」。
四十章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谦之案:碑本「昔之得一者」止「有生于无」句为一章。严遵本与上章相连,同此石。又宋赵志坚疏义「反」作「返」。又案「反」,复也,此易义也。易复彖曰:「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杂卦传曰:「复,反也。」干彖传曰:「终日干干,反复道也。」泰彖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反即复也。故老子曰:「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云云,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又曰「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无极」,「复归于朴」,此复之即返而归之也。「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此待其远而后反也。反自是动,不动则无所谓反,故曰:「反者道之动。」反自是逆,逆而后顺,故曰:「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又「弱者道之用」,盖得易之坤者也,干藏于坤,故曰弱。易曰「潜龙勿用」,而老言无用之用,是道之用。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严可均曰:「天下万物」,河上、王弼作「万物」,御注作「之物」。
谦之案:广明、景福、御览六百十九引并作「万物」,同此石。邢玄、磻溪、楼正、室町、傅、范、高、赵并作「之物」,同御注。敦煌、严遵本作「天地之物」。又景福、范本「无」作「无」。马叙伦曰:「弼注曰:『天下之物,皆有以为生。』是王亦作『之物』。今作『万物』者,后人据河上本改也。」谦之案:首章「无名,天地始,有名,万物母」,以「无名」与「有名」对,「天地」与「万物」对,「始」与「母」对。
此章亦言「有」「无」,则「天下万物」,当作「天地万物」,于义为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