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命使不死,乃道之所常行也。
知常曰明;
能知道之所常行,则为明。
不知常,妄作凶。
不知道之所常行,妄作巧诈,则失神明,故凶也。
知常容,
能知道之所常行,去情忘欲,无所不包容也。
容乃公,
无所不包容,则公正无私,众邪莫当。
公乃王,
公正无私,可以为天下王。治身正则形一,神明千万,共凑其躬也。
王乃天,
能王,德合神明,乃与天通。
天乃道,
德与天通,则与道合同也。
道乃久。
与道合同,乃能长久。
没身不殆。
能公能王,通天合道,四者纯备,道德弘远,无殃无咎,乃与天地俱没,不危殆也。
淳风第十七
太上,下知有之。
太上,谓太古无名之君。
下知有之者,下知上有君,而不臣事,质朴也。
其次,亲之誉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