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侍衛亦然。始時儀容溫雅。亦判罪人事。便大瞋怒。鬚面動異。問度有何業。答誦法華經。王聳然彈指。召出金床與度坐。請誦一徧究竟。王曰。此功德不可思議。法師年壽未盡。亦以經力扶持。更延二紀。後果得二十四年。陳文帝元嘉時亡。春秋七十餘。 出弘贊第六。
融酥滿器
釋智藏。夏州人也。年少出家。住大興善寺。每誦法華經。以千徧為限。當損心吐血經數日。寺僧季暮告藏曰。傳聞損心用小便和麵作漿服之即差。藏云。誓於千徧之內不以穢物熏經。此雖為藥。終乖宿志。乃洒掃庭除。奉經置案。燒香旋繞禮拜祈誠。爾夜忽如睡夢。見一梵僧與藏取水和麵作漿。授之令服。藏飲之未半。欻然即悟。乃心力倍常。還遵舊貫。貞觀九年有夏州僧石法師聞藏誦經。奉酥三斤以充供養。藏盛以一器。初日以銅匙取中心桃許。明日更取乃見舊處融酥凝滿。從夏至秋日取如故。藏私心慶悅。始悟醍醐自出。到八月。分此舊酥與同寺僧靈響禪師。為響說之。又每聞異香及彈指之響。屢為幽人喚之令起。而前後所誦一萬餘徧。儀鳳三年。年八十八。終於淨影寺焉。但以戒足少虧。不獲深悟。識者恨之。 出弘贊第八。
兵衛盈庭
釋僧映。少出家。住江陽永齊寺。誦法華經。至于年老誦習無輟。與一法師竝房。法師意常嫌誦經聲高。妨癈看讀。請騫師諫之。爾日初夜月朗。僧映依常誦經。騫師欲往諫止。開戶望見映房前有數千人。身著甲鎧持弓帶仗。叉手胡跪以聽誦經。騫師即退歸房。明日備向此法師述昨宵所見。共往懺悔嫌恨之罪。映凡常行往恒聞前後有甲仗之聲。開皇年中卒於寺矣。 出弘贊第七。
神人警寢而進船
釋寶玦。張孝秀弟也。出家住匡山寺。誦法華經甚得通利。而不能善攝身口。梁邵陵王嫌之。夜遣二人密往殺玦。玦時在床臥息。忽夢見四人到床前。手搖玦云。邵陵王遣人來殺汝。汝那得安眠。玦因驚覺即起。向後開門。仍覺前戶有人入聲。心轉惶怖。出至房後本有池水。由來未經涉入。不測深淺。怳忽之間忽見一船二人倚篙待之。玦乃上船到彼岸竟。即見邵陵王所遣二人已在池邊。但[得-彳]水不得過。自後折節讀誦。善能斷契。人所倣効。時人呼為盧山殺契者是也。 出弘贊第六。
天帝邀經而入藏 靜和宅主
宅主。康宗大王之庶女。權臣晉康公之室也。知權勢氷山不久。歎浮生火宅無安。思修出要。幸聞圓妙始開白蓮社。同願剏成。力為外護。又塑成無量壽如來。下安于主殿。又願成金字蓮經。凡百粧嚴。無一不備。寄献于圓妙。妙請山人一如書寫。如後夢感神人自空而下曰。所寫金字法華已安忉利天第二額梨藏中。 出海東傳弘錄。
第六段 法師品 見寶塔品
鬼莫能害 舌不可耕 皂客還輸本錢 仙翁特請一品 空中彈指 座上生香
鬼莫能害
紹興二十八年。無為軍指使李遇。迎新郡大守於城西。既行十餘里。忽見百許人從路旁出。皆如三五歲兒。大呼而前。合圍擊之。李初不懼與相敺。每奮拳必十數輩仆地。纔仆即起。已散復合。如是數四。有躍而登肩取巾解髮者。李益窘走不可脫。且擊且前。俄一老叟布袍草履。不知自何來。厲聲咄曰。此官人常持法華經。若損他。豈不累我。叱令退。鬼遂散。老人亦不現。老人疑土地神云。 出夷堅于志。詳見現應錄。
舌不可耕
龍朔年間。京師高文常讀法華經。一日乘馬出順義門。忽見兩騎追捉。問之。乃曰我是閻王遣來追汝。文慞惶逃避。皆不免。即被拽下馬。挽却頭髮。如同刀割。家人輿歸。至晚蘇云。閻王問我何故盜僧菓子。因何說三寶之過。遂依法伏罪。無敢措言。王判盜菓之罪合吞鐵丸四百五十枚。四年受之。說過之罪。合耕其舌。因令放釋。遂蘇。少選還絕。口如吞物。通身皰赤。有苦楚相。又經一日醒云。某在地獄四日。吞丸乃盡。苦毒不可復言。方欲拔舌耕之。拔而不出。勘案所。乃曰常讀法華經。舌不可出。遂放得活。今現在化度寺圓滿師處聽法懺悔云。 出南山三寶感通錄。詳見弘贊第九卷釋法眼傳及現應錄。
皂客還送本錢
嚴恭。字近禮。本泉州人也。家富於財而無兄弟。父母愛恭。言無所違。陳大建初。恭請於父母。願得錢五萬往楊州市物。父母從之。恭乘船載錢而下。去楊州數十里。江中逢一船載黿(黿。說文云大鼈也)。將詣市賣之。恭問。知其故。念黿將死。因請贖之。黿主曰。我黿大頭別。千錢乃可。恭問有幾頭。答有五十。恭曰我有錢五萬。願以贖之。黿主喜。取錢付黿而去。恭盡以黿放江中。而空船詣楊州。其黿主別恭行十餘里。船沒而死。是日昏暮。烏衣客五十人詣恭本家寄宿。并以錢五萬付恭父母曰。君兒在楊州。附此錢歸。願依數受也。恭父母恠愕。疑恭死。客曰。兒無恙。但不須錢。故附歸耳。恭父受之。記是本錢。而皆水溼。留客為設食。客明旦辭去。後月餘。恭還家。父母大喜。既而問附錢所由。恭言無之。父母說客形狀及附錢日月。乃贖黿之日。於是知五十客皆所贖黿也。父子驚嘆。因徙家楊州。專勤福業。常讀法華經。一時讀至見寶塔品。輟經嘆曰。寶塔之內有二如來。分身諸佛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