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法藏。雍州萬年縣霸曲人也。身為供膳。貞觀十八年。洛州上番去。後妻亡下番。迴首離本住村可十餘里路。逢亡妻。妻云我今已死經於數日。須臾之間。藏忽見八九家如貧人宅。藏坐一間。偏次屋少。時其妻被喚將去。藏隨後者。見妻被牛頭獄卒鐵叉貫之。內钁湯中骨肉分散。叉出還活。如是七返訖放來相見。形容頓惡。語藏云。與君為後妻。前婦自死。非妾所害。君[袖-由+莫]內有五百錢。家中有牛可直千五百。至家諮阿婆。
努力為妾寫法華經。妾即得離此苦。將妾此語諮請阿婆。藏歸啟母。賣牛恰得千五百。即喚經生買紙。藏因行更尋妻住處。藏始扣門。便聞比家遙報云。君新婦昨買紙時已即生天。其驚喜信奉增至。所得財利每寫法華。十九年向興善寺供養行道。具向諸僧說。 出弘贊第十。
神人指路
袁志通。隴城縣人也。誦法華經。年二十。點入軍差征八蠻。去家萬里。持誦不絕。至南界軍敗。多被損傷。通恓惶不已。忽有五人乘馬在前。最後一人謂通曰。汝修善果。誦念經文。余等善眾守護。不能為害。汝行七里許。有一塔可入中隱。蠻即還營矣。又見二僧謂通曰。檀越以讀誦力故。適遣五人衛護。汝當精進。恒有善神匡贊。言已乘空而去。自爾凡經三陣不被寸鐵。蠻平得歸。貞觀八年抱疾命終。見使者追至閻王殿前。王問作何善行。
通曰常持法華齋戒禮懺。王聞合掌稱歎。告取金床玉几至殿。安設氈褥請通上座誦經誦一卷而止。王曰。汝之德業甚深。應更觀地獄令知罪福不差。通見戰懼。復詣王所。王曰。汝見地獄應更勤修。是故我今乞汝長年也。通蘇。述之如上。 出靈瑞集.現應錄。
蓮開臘月
釋法融。俗性韋氏。丹陽延陵新亭人也。少小被緇去俗。晦影山林。學法華經。負笈尋師不遠千里。然率性無恒。不為時輩所許。後歸丹陽牛頭山幽栖寺。別為小屋精修故業。遠近學侶翕爾歸之。乃於岩谷之前講法華經一部。于時正在盛冬。凝霜被木。乃於講所忽生二莖金色蓮華。眾甚驚異。嘆未曾有。又有一大鹿常依時聽講。門人發心皆以法華為正業。後不知所終。 出弘贊第三。
佛記天宮
清信士陸淳。吳人也。誦法華經一部。蔬食長齋。大業二年五月染患甚篤。經十餘日。於後四日四夜。仰臥看屋了不暫暖。有知識叡師因來看疾。問何所視耶。答云。佛記淳當生焰摩天。今見彼天宮堂殿林木城闕諸天徒眾。看之致樂不覺倦也。過四日身亡。 出弘贊第七。
第三段比喻品信解品藥草喻品授記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