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兒輩何。清甫笑曰。汝將謂我生耶死耶。而獨不觀於日乎。日出於東而沒於西。是果沒乎。遂尅期沐浴更衣端坐而逝。蓮香三日始歇(憨山夢遊集)。
朱元正者
海鹽諸生也。平生有志聖學。律身甚嚴。年六十餘深入禪悅。居宅後敝屋中閉關。不問家事。每日晨誦法華經一卷。日過中則靜坐。其門人陳則梁訪之曰。先生年高。盍少開酒禁。元正曰。子謂我須調養血氣耶。不知我於生死已畫得斷。則梁竦然。其年七月語其子曰。吾在此無事可行矣。問何處去。曰西方去。子及孫固留。許之。至十二月朔示微疾不食。家人蒼黃治殮具。元正曰。勿忙。此後八日半夜事也。及期端坐欲逝。復曰。
吾生平秋毫不負人。今冬舍後匠人為我平後門一片地。欲待明年元日便老人出關行步。其好意未報。因取紙作詩謝之。寂然而逝。時方鷄鳴。預戒家人臨行勿令婦女來。過二三時乃來。來亦勿哭。比天明眷屬至皆哭。元正復張目搖頭。令婦女去。去盡乃瞑(法華持驗紀事)。
周楚峰
名廷璋。雲南人也。生於正德嘉靖間。為人淳朴。治家不計有無。有輙散之貧者。人與之語輙笑。或謔之詈辱之亦笑而已。素向佛法。晨起必誦金剛.彌陀.觀音諸經各一卷。充然自得曰。吾不離日用。不涉貪愛。如是而已。年八十七以清明日上家決辭祖考。還謂其婦曰。吾將行矣。彌陀迎我。觀音勢至俱來也。已而曰。觀音謂我絕葷五日可西行。遂日食一粥一蔬。至期沐而冠。令子弟誦七如來名而已。誦經既畢。端坐而逝。翼日有香發於體。
貌如生(金剛靈應錄)。
蔡槐庭
名承植。湖廣攸縣人。性孤迥。淡於聲利。年二十餘長齋奉佛。甞誦三千佛名。日記一名。至三年乃卒業。遂終身不忘。登萬歷十一年進士第。歷官嘉興太守。在官日誦金剛經。室無長物。爐香經案而已。重興古楞嚴寺。禁民間殺牲祀神。其文云。孔子曰敬鬼神而遠之。未甞以鬼神為無有也。第鬼神享用與人間不同。人好酒肉便以酒肉祀鬼神。譬之蛆蟲噉糞便以糞貢人。豈不得罪於人。盖神明清淨。聞人間酒肉污穢厭惡不暇。豈肯鑒甞。
故郊祀者止用淡酒。承祭者戒酒戒葷。意可知已。至於餓鬼不能飲水。何能食肉。欲祀鬼者須用變食真言。又非可漫為也。為此特示爾等。凡祀神者宜焚香設齋。并誦金剛經一卷。神自鑒納。陰司極重此經。我今告稟城隍。將爾等前罪赦除。後次不可再犯。若仍前殺牲污神。不惟無益且遭罪譴。此係實說。決非妄言。甞問法於雲棲宏公。遂專修念佛三昧。已而官太常寺卿。乞休歸。知交中有欲薦為巡撫者。以書問之。槐庭笑曰。若視一巡撫太尊貴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