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宗顯德五年六月。內出御衣六百餘事。錢四十萬。羅縠百匹。分賜兩階僧道。令增修寺觀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遼
太祖神冊三年。詔建佛寺道觀 按遼史太祖本紀。神冊三年。五月乙亥。詔建孔子廟佛寺道觀。
神冊四年。命皇后皇太子。分謁寺觀 按遼史太祖本紀。神冊四年。秋八月丁酉。謁孔子廟。命皇后皇太子。分謁寺觀。
宋
宋立祠部鴻臚寺。掌道釋宮觀寺院之政 按宋史職官志。祠部郎中員外郎。掌天下祀典。道釋祠廟。醫藥之政。凡宮觀寺院。道釋籍其名額應給度牒。若空名者。毋越常數。(又)鴻臚寺舊置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元豐官制行置卿一人。少鄉一人。丞主簿各一人。鄉掌四夷朝貢宴勞。給賜送迎之事。及國之凶儀。中都祠廟道釋籍帳除附之禁令。少卿為之貳丞參領之中。太一宮建隆觀等。各置提點所。掌殿宇齋宮。器用儀物。陳設錢幣之事。
在京寺務司。及提點所。掌諸寺葺治之事。傳法院。掌譯經潤文。左右街僧錄司。掌寺院僧尼帳籍。及僧官補授之事。已上並屬鴻臚寺。中興後廢鴻臚不置。併入禮部。
太祖開寶三年。十月甲午。詔開封府。禁止士庶之家喪葬。不得用僧道威儀前引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燕翼貽謀錄(云云)。
開寶五年。詔僧道每當朝集。僧先道後。勅僧道並隸功德使。禁習天文地理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五年。十一月癸亥。禁僧道習天文地理 按佛祖統紀。開寶五年。詔僧道每當朝集。僧先道後。並立殿廷。僧東道西。間雜副職。若遇郊天。道左僧右。敕僧道並隸功德使。出家求度。策試經業。關祠部給牒。
太宗太平興國元年。詔普度天下童子。凡十七萬人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國朝會要(云云)。
太平興國四年。五月戊子。盡括僧道。隸西京寺觀官吏。及高貲戶授田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