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之者為下界主。不然為帝王師。常曰。此非吾好。昔僧稠不顧仙經。其卷自亡。吾惟以涅槃為樂耳。神人嘆服。
闔門拒子
唐從諫。南陽人。壯歲出家。頓了玄理。會昌沙汰。潛居皇甫氏別業。大中初復教。因還洛邑舊居。其子自廣陵來覲。與諫遇於院門。不復能識。乃問曰。從諫大德安在。諫指之東南。子既去。闔門不出。其割愛如此。
抗章不屈
唐智實。居洛下。時太宗幸洛。詔道士位列僧前。京邑沙門陳諫。有司不納。實隨駕表奏極論其失。帝令宰相岑文本諭旨遣之。實固執不奉詔。帝震怒。杖實朝堂。民其衣。流之嶺表。有譏其不量進退者。實曰。吾固知勢不可為。所以爭者。欲後世知大唐有僧耳。聞者嘆息。
防心離過
(趙)宋汴京善本禪師。姓董氏。漢仲舒之裔也。博極羣書。依圓照本禪師剃落。哲宗朝住法雲。賜號大通。平居作止直視不瞬。臨眾三十年未甞輕發一笑。凡所住見佛菩薩立像終不敢坐。蔬果以魚肉為名則不食。其防心離過類如此。徽宗大觀三年十二月甲子忽謂左右曰。止有三日。已而示寂。世稱大本小本云。
贊曰。防心如是。古之所謂聖賢。今之所謂迂僻也。哀哉。
終夜拱手
(趙)宋圓通訥禪師。常入定。初叉手自如。中夜漸昇。至膺侍者每視以候鷄鳴云。
不談世事
宋光孝安禪師。住清泰寺。定中見二僧倚檻相語。初有天神擁衛傾聽。久之散去。俄而惡鬼唾罵。仍掃脚跡。詢其故。乃二僧初論佛法。次敘間闊。末談資養。安自是終身未甞言及世事。 贊曰。古人為生死行脚。纔逢師友惟汲汲商略是事。何暇他論。今人終日雜話。求如二僧亦不可復得。鬼神在側又當何如。噫。可懼也已。
○總論
或謂六和名僧。又僧行忍辱。宜無取於嚴。不知吾所謂嚴。非嚴厲之嚴。葢嚴正之嚴也。以嚴正攝心則心地端。以嚴正持法則法門立。若夫現奇特以要譽。逞兇暴以示威。與今之嚴正實霄壤焉。衲子不可不辨。
△尊師之行第三
力役田舍
晉道安法師。十二出家。神性聰敏而形貌甚陋。不為師所重。驅役田舍至於三年。執勤就勞曾無怨色。數歲之後方啟師求經。師與辨意經一卷。可五千言。安賚經入田。因息就覽。暮歸更求餘經。師曰。昨經未讀。乃復求耶。答曰即已成誦。師雖異之而未信也。更與成具光明經一卷。將一萬言。賷之如初。暮復還經。師令誦之。不差一字。方大驚嘆。
贊曰。安。清廟之圭璋也。置之耒耜而服勤不怨。今弟子纔負寸長禮貌。衰則去矣。況田役耶。況久於田役耶。吾於是三嘆。
受杖自責
晉法遇。事道安為師。後止江陵長沙寺。講說眾經。受業者四百餘人。時一僧飲酒遇罰而不遣。安遙聞之。以竹筒貯一荊杖封緘寄遇。遇開緘見杖。即曰。此由飲酒僧耳。我訓領不勤。遠貽憂賜。遂鳴椎集眾。以筒置前。燒香致敬。伏地命維那行杖三下。垂淚自責。境內道俗無不嘆息。因之勵業者甚眾。
贊曰。噫。使今人發安老之緘。其不碎筒折杖而誶語者寡矣。聖師賢弟子。千載而下。吾猶為二公多之。
為師禮懺
晉法曠。下邳人。早失二親。事繼母以孝聞。後出家。師沙門曇印。印甞疾病危篤。曠乃七日七夜祈誠禮懺。至第七日忽見五色光明照印房戶。印如覺有人以手振之。所苦遂愈。
立雪過膝
(北)魏神光。學解冠世。達磨大師自西域至。往師之。磨未甞與語。一夕大雪。光立庭砌。及曉。雪過其膝。磨顧曰。久立雪中。欲求何事。光泣曰。惟願和尚開甘露門。廣度羣品。磨曰。諸佛無上妙道。曠劫精勤。難行能行。難忍能忍。尚不能至。汝今以輕心淺心欲冀真乘。徒勞勤苦。光聞誨勵以刃斷臂置於磨前。磨曰。諸佛求道。為法忘形。汝今斷臂。求亦可在。光曰。我心未安。乞師安心。磨曰。將心來。與汝安。光曰覔心了不可得。磨曰與汝安心竟。
遂傳法。為二祖。
贊曰。二祖得法良由精誠已極。機緣已熟。乃爾針芥相投。非取必斷臂也。癡人效嚬。將致力刀砧矣。噫。傳法而必斷臂。則諸祖無完膚。成佛而必燃身。則列聖無噍類。斷煩惱臂。燃無明身。願禪者勉之。
離師悔責
唐清江。幼悟幻泡。禮曇一律師為親教師。諷誦經法。觸目而通。識者曰此緇門千里駒也。甞與師稍忤。捨而遊方。遍歷法筵。自責曰。天下行半。如我本師者鮮矣。乃還師所。當僧集時。負荊唱言。某甲再投和尚。惟願攝受。時一公詬罵。江雨淚懺謝曰。前念無知。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