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定(東山契嵩傳法正宗論云。祖償宿業。以甲歷計之。當在丁卯。為魏少帝芳正始八年。吳赤烏十年。今以鶴勒那祖明示吾滅後五十年。北天竺有難。嬰在汝身之言考之。祖寂于前漢獻帝己丑建安十四年。至後漢己卯景耀二年。正當五十年。定祖償業於是年。與寶林傳等書相合為不謬。東山葐一時之訛也)。
宗統編年卷之六
宗統編年卷之七
第二十五世祖
婆舍斯多尊者。罽賓國人。姓婆羅門。父寂行。母常安樂。初母夢得神劍。因而有妊。既誕。拳左手。後遇師子尊者付法。
後帝庚辰景曜三年(魏景元元年)。
第二十五世祖婆舍斯多尊者嗣宗統(六十七年)。
辛巳四年。
祖化伏外道潛隱南天。
祖至中印度。國王迦勝。設禮供養。有外道無我尊。先為王禮重。乃於王前論義。冀勝祖自重。謂祖曰。我解默論。不假言說。祖曰。孰知勝負。彼曰。不爭勝負。但取其義。祖曰。汝以何為義。彼曰。無心為義。祖曰。汝既無心。豈得義乎。彼曰。我說無心。當名非義。祖曰。汝說無心。當名非義。我說非心。當義非名。彼曰。當義非名。誰能辨義。祖曰。汝名非義。此名何名。彼曰。為辨非義。是名無名。祖曰。名既非名。義亦非義。
辨者是名。當辨何物。如是往返五十九番。外道杜口信伏。祖念師子尊者遇難。即辭王南邁。至南天。潛隱山谷。王天德迎請供養。王有二子。長曰德勝。凶暴而色力充盛。次曰不如蜜多。和柔而常嬰疾苦。王以問祖。為陳因果。王敬信受。有呪術師忌祖。置毒食中。祖知而食之。彼反受毒。遂投出家。
沙門朱士衡於洛講道行般若經(東震講經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