鳩摩羅什至秦長安譯經。
鳩摩羅什。(此云童壽)天竺國人。以後秦弘始三年入長安。共譯經九十八部。合四百二十五卷。
壬寅元興元年。
癸卯二年。
法師東林慧遠著沙門不禮王者論。
太尉桓玄軍經廬山。要遠出虎溪。遠稱疾。玄自入山見之。退謂人曰。實乃生所未見。俄而玄欲沙汰眾僧。教僚屬曰。沙門有能伸述經誥。暢說義理。或禁行循整。足以宣寄大化。其有違於此者。悉皆罷道。唯廬山道德所居。不在搜簡之列。遠與玄書曰。佛教陵遲。穢雜日久。每一尋至。慨惋盈懷。常恐運出非意。淪胥將及。竊見清澄諸道人教。實應其本心。夫涇以渭分。則清濁殊勢。枉以直正。則不仁自遠。此命既行。必二理斯得。
然後令飾偽者。絕假通之路。懷真者。無負俗之嫌。道世交興。三寶復隆矣。因廣玄條制。玄從之。昔成帝幼冲。庾氷輔政。以為沙門應禮王者。尚書令何充等。奏不應敬禮。官議悉同充等。門下承氷旨為駁。同異紛然。竟莫能定。玄欲申前議。乃與遠書。令述所以不敬意。遠答書。謂沙門方將以兼忘之道。與天下同往。袈裟非朝宗之服。鉢盂非廊廟之器。沙門塵外之法。不應致敬王者。玄意遂寢。及篡位。即下書曰。佛法弘大。所不能測。
諸道人勿致禮也。遠乃著沙門不敬王者論五篇。謂在家奉法。則是順化之民。情未變俗。迹同方內。故有天屬之愛。奉主之禮。出家者。遁世以求其志。變俗以達其道。變俗則服章不得與世典同。遁世則宜高尚其迹。故能拯溺俗於沉流。拔玄根於重劫。遠通三乘之津。近開人天之路。如令一夫全德。則道洽六親。澤流天下。雖不處王侯之位。固已恊契皇極。在宥生民矣。是故內乖天屬之重。而不違其孝。外闕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也。云云。
沙門竺法曠寂。
曠下邳臯氏子。事後母以孝聞。躬耕力養。喪闋出家。事沙門曇印為師。印有道行。曠竭誠事之。印嘗疾篤。曠七日夜至誠禮禱。至第七日忽五色光發棖印體。所苦頓愈。止於潛青山石室。棲風立操。卓爾不遷。謝安為吳興守。步訪展敬。坐林樾間。烹泉論道移日。謝灑然歎服。簡文帝遣堂邑太守曲安遠詔問起居。并諮以妖星。曠答詔曰。昔齊景修福。妖星移次。陛下唯當勤德政。以塞天譴。有頃災滅。興甯中。東遊禹穴若耶。郄超謝慶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