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以道[契-大+石]為僧正資侍中(立僧統眾始于此) 發明(立僧制眾始于秦。為僧受秩始于[契-大+石]。故書法如此)。
時關中出家者眾。頗多愆濫。秦主患之。乃以道[(丰*力)/石]戒律精嚴。遂置僧正。詔[(丰*力)/石]為之。資侍中。給侍吏。
祥符蔭曰。僧置統制。非法也。梵網經曰。凡國王大臣。好心受佛戒者。勿作是統官制眾。安籍記僧。破壞三寶之罪。葢僧學出世法。自有佛法戒律治之。佛法戒律。自有其宗師主之。國王大臣。但加意護持宗師。而佛法自治。必假王法資秩。是以世間法加於出世間法。倒置甚矣。秦主固一時權宜。而道[(丰*力)/石]遂安受侍中之秩。致使後來碩德高流。多加卿寺之銜。末法比邱。悉行膜拜稱臣之禮。作俑之罪。
[(丰*力)/石]其難以懺哉。百丈大智祖定清規。只立法堂。而不立佛殿。表當代主法為尊。其尊法重僧。為何如也。凡主法與為僧者。其當知所以自尊自重。而毋為獅蟲自食。可也。
庚戌六年。
辛亥七年。
壬子八年。
癸丑九年。
甲寅十年(魏神瑞元年)。
法師慧永往生淨土 發明(往生淨土者多。難悉書。書一二以槩其餘)。
永住西林三十年。絕志塵囂。一心安養。鎮南將軍何無忌至虎溪。慧遠從徒數百人。高言華論。舉止可觀。而永衲衣半脛。荷錫持鉢。松下飄然而來。神氣自若。無忌歎曰。永公清散之風。乃多於遠公也。義熈十年示微疾。忽斂衣合掌。求屣欲起。如有所見。眾咸驚問。永曰。佛來迎我。言訖而化。異香七日乃歇。
乙卯十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