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一行三昧。融凡聖之情見。發本體之妙用。真實達道者。日用親證。方契如如。否則觸處猶存隔礙。未能念念與道相應也。
辛亥二年。
壬子(太極元玄宗先天元)年。
祖付法。
祖告懷讓行思等曰。吾忝受忍大師衣法。今為汝等說法。不付其衣。葢汝等性根湻熟。堪任大事。聽吾偈曰。心地含諸種。普雨悉皆萌。頓悟花情已。菩提果自成。
祥符蔭曰。祖當法運中開。羣機湻熟之時。其所說法。如大雲時雨。普潤皆萌。厥後一物不中的。脚下騰踏馬駒。建立無相三昧。直接大機大用。不落階級底。嶺南消息。盡從這裏去。一花五葉。二桂昌昌。頓悟花情。菩提果就。達摩氏之道。於是乎岳立雲擎。昭昭天下矣。
禪師懷讓往衡嶽居般若寺。
度沙彌希遷。
問曰。和尚百年後。當依附何人。祖曰。尋思去。
祖命弟子往新州國恩寺建報恩塔。
玄宗(名隆基)。
玄宗癸丑(開元元先天二)年。
祖辭眾歸新州。
祖謂門人曰。吾欲歸新州。汝等速理舟楫。大眾留甚堅。祖曰。諸佛出見。猶示涅槃。有來必去。理亦常然。吾此形骸。歸必有所。眾曰。師從此去。蚤晚可回。祖曰。葉落歸根。來時無口。及示讖垂誡等。如錄所載。
法師京兆大薦福寺義淨寂。
淨從咸亨二年出西域。經二十五年。歷三十餘國。得梵本經論四百部。以天冊元年乙未仲夏還。至洛陽。天后親迎於上東門。命修文舘大學士李嶠。兵部侍郎張說等。二十餘人。同於薦福寺翻譯。弘法之功。不在奘下。寂。勅塔龍門北岡。
第六世曹溪大鑑祖示寂。
八月三日祖示眾已。沐浴端坐。至三更奄然遷化。異香彌空。白虹委地。林木改色。禽獸哀鳴。遠近緇素。如失所天。
十一月十三日奉祖龕并衣鉢歸曹溪。
時廣韶新三州官僚。暨門人。僧俗。爭迎真身。莫決所之。乃焚香禱曰。香烟指處。師所歸焉。時香烟直貫曹溪。乃奉龕歸曹溪。塔曰元和靈照。入塔時。白光自塔起上亘天。三日始散。
祖春秋七十六。三十四傳衣。三十八剃髮。說法三十八年。
歷年表曰。自西竺一祖嗣統於周穆王癸酉。至貞定王辛卯。佛滅五百年。為正法住世之初。九祖皆躬承聖記。密持心印。東震聖人之教。顯示倫常。世賴以治。而人心尚有約束。自貞定王壬辰。至東漢光武辛亥。佛滅一千年。大法行於西竺者。周徧純熟。而東震聖人之教。燬於秦。厖出於諸子。漢儒之矯雜。人心日失其真。不可收拾。若非佛法攝受之。則漸不可救。於是金身應夢。像法東垂。所以慈濟四生。陰翊王化者。至矣。自壬辰至梁武帝丁未大通元年。佛滅一千將五百年。大教東來。已四百六十年。三乘內典。廣事翻研。梵行高流。咸資神用。化儀既洽。宗旨未申。般若智光。於焉運照。少林初祖雖則直接上根。然實無機不被。無法不周。安心懺罪。大地眾生聞斯二者。尚何佛之可成。法之可說。自丁未至唐玄宗癸丑開元二年。二百餘年之間。六世相承。正位凝命。真機密用。厚植深培。佛祖之道。至曹溪而始集。此後南嶽青原。分燈照世。心宗綿亘。雖無分今古。然化隨時異。道以人弘。時節因緣。間不容髮也。
宗統編年卷之十
宗統編年卷之十一
第七世祖
諱懷讓。金州杜氏子。住南嶽般若寺。
唐玄宗甲寅開元二年。
第七世南嶽祖嗣宗統(三十一年)。
青原祖同嗣宗統(二十七年) 發明(南嶽青原。同紹曹溪正脉。臨濟實統五宗。直接單傳。故書法如此)。
六祖支下禪師永嘉玄覺寂。
覺住溫江。學者輻輳。號真覺。十月日。辭眾端坐入滅。覺嘗著證道歌。感定中觀見。字字皆成金色。時有梵僧。傳歸西竺。翻成梵筴。稱為東土大乘經。
乙卯三年。
丙辰四年。
五祖支下第二世禪師嵩嶽元珪寂。
珪伊闕人。嗣嵩嶽宴。隱於嶽之龐塢。一日有神人率羣從來謁。覩其貌。奇偉非常。乃問曰。善來仁者。何為而至。神曰。師甯識我耶。珪曰。佛與眾生。吾一目之。豈分別耶。神曰。吾此嶽神也。能生死於人。師安得一目我哉。珪曰。吾本不生。汝焉能死。吾視身與空等。視吾與汝等。汝能壞空與汝乎。神稽首曰。我亦聰明正直於餘神。願授以正戒。珪曰。汝既乞戒。即既戒矣。戒外無戒。又何戒哉。師曰。此理也。我聞茫昧。止求師戒。我身為門弟子。珪即秉爐正几曰。付汝五戒。若能奉持。即應曰能。曰謹受教。珪曰。汝能不婬乎。曰我亦娶也。珪曰。非謂此也。謂無羅欲也。曰能。珪曰。汝能不盜乎。曰何乏我也。焉有盜取哉。珪曰。非謂此也。謂享而福淫。不供而禍善也。曰能。珪曰。汝能不殺乎。曰實司其柄。焉曰不殺。珪曰。非謂此也。謂有濫誤疑混也。曰能。珪曰。汝能不妄乎。曰我正直焉有妄乎。珪曰。非謂此也。謂先後不合天心也。曰能。珪曰。汝不遭酒敗乎。曰能。珪曰。如是為佛戒也。以有心奉持。而無心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