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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中国撰述史传部编年通史-历朝释氏资鉴-元-熙仲*导航地图-第66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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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癸卯 三年下詔曰。朕欽崇聖教。念存神宇。其周朝所廢之寺。咸可修復。京兆太守蘇感奉勑。於京城之內。選形勝之地。安置伽藍。於是合京城內。無問寬狹。有僧行道處。皆許立寺○帝又以生同州般若寺。以其故基。為太祖武元皇帝元明太后。造大興國寺(卞正)○降勑云。好生惡殺。王政之本。佛道垂教。善業可憑。稟氣含靈。唯命為重。宜勸勵天下同心救護。其京城及諸州官立寺之所。每年正五九月。常起八日至十五日。當寺行道。

其日遠近民庶。凡是有生之類。悉不得殺(三寶記)。

  甲辰 四年關輔旱。帝引民就食洛州。先是律師靈藏。與帝為布衣交。至是命藏陪駕。而趍向藏者極盛。帝聞之。手敕曰。弟子是俗人天子。律師是道人天子。有樂離俗者。任師度之。藏由是度人。前後數萬。晚以事聞。帝大悅曰。律師化人為善弟子。禁人為惡。言雖有異。意則無殊。師多處內禁。與帝同倫。坐必同榻。行必同輿。榮莫加矣(僧史)。

  乙巳 五年。帝請經法師。受菩薩戒。仍下詔曰。朕夙膺多祉。嗣恭寶命。方欲歸依正覺。欽崇勝果。今請經法師。於大興善寺。受菩薩戒。然菩薩之教。以解脫為先。戒行之本。以慈悲為始。今囹圄幽暗。有働于壞。自流罪以下。悉可原放。計天下輕囚。預得放者。二萬四千九百餘人。其死罪降等者。三千七百餘人。有生之類。同知遷善○其年敕云。佛以正法。付囑國王。朕是人尊。受佛付囑。自今以後。訖朕一世。每月常請二七僧。

隨番上下轉經。經師四人。大德三人。於大興善殿。讀一切經(卞正)。

  丁未 隋開皇七年。後梁廣運二年。梁主琮入朝。文帝命立封為莒國公。後陳文帝命廢其國。梁三主三十八年。

  法師曇遷。以齊入陳。隋興教法。遷携論渡江。道俗欽承者眾。是年詔曰。皇帝敬問徐州曇遷法師。承勤精道教。利益無邊。承風餐德。實懷虗想。願即來儀。以沃勞望。當與師崇建正法。刊定經典。但道法初興。觸途草創。弘獎建立。終藉通人云。遷應詔至京師。大弘法化焉(僧史)。

  己酉 開皇九年。陳[禾*貞]明三年正月。後主降。封為長城公。叔寶於[禾*貞]明元年時。江南妖異特異。臨湖草久塞忽開。帝惡之。乃自賣身於佛寺。為奴壓之。至是年國為隋所滅 隋開國至此。天下混一。遣使召闍那崛多至。勅於內史省。翻古梵書。勑專主翻譯(隋史)。

  薛濬字道賾。開皇初。擢尚書虞部侍郎。尋轉考功侍郎。兒時與宗中諸兒。戲于潤濱。見一黃蛇有角及足。召群兒共視。了無見者。以為不祥。歸大憂悴。母遇問之。濬以實對。時有僧詣宅求齋。母以事告之。僧曰。此兒之吉兆。早有名世。然壽不過六七耳。言訖不見。後入朝崇信佛法。終于四十二歲。四七之言驗矣。

  庚戌 十年。帝幸晉陽。勑遷法師隨駕。既達并部。又詔。令僧御殿行道。至夜召遷入內。與御同榻。帝曰。弟子行幸至此。承大有私度之僧。意欲度之。遷曰。昔周武滅法。眾僧遁跡。陛下統臨大運。更闡法門。無不歌詠。有歸來投聖德。雖屢蒙引度。而來有先後。致差際會。且天地覆載。莫非王民。至尊汲引萬方。寧止一郭蒙慶。帝沉慮少時。方乃允焉。因下勑曰。自十年四月以前。諸有僧尼私度者。並聽出家。故率土蒙度。數十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