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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中国撰述史传部编年通史-古今图书集成释教部汇考--*导航地图-第26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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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元元年。迎法照法師。入禁中。教宮人念佛及五會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德宗興元元年。法照法師。於并州。行五會教人念佛。帝於中宮。常聞東北方有念佛聲。遣使尋至太原。果見師勸化之盛。乃迎入禁中。教宮人念佛亦及五會。

  貞元三年。宇文炫奏。以鄉落廢寺。為學舍材。勅以侵毀三寶罪之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貞元三年。京兆尹宇文炫奏。乞以鄉落廢寺。為學舍材。勅曰。奉佛之宮。轉為儒館。此侵毀三寶之漸。罪在不宥。炫慙懼。即日自解歸。

  貞元六年。詔送佛骨。還無憂王寺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六年二月。岐州無憂王寺。有佛指骨寸餘。先取來禁中供養。乙亥詔送還本寺。

  貞元十三年。以霍仙鳴病。令於諸寺齋僧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十三年秋七月己丑右神策中尉霍仙鳴病。賜馬十匹。令於諸寺齋僧。

  憲宗元和六年。敕孟簡等。翻譯觀音經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六年春正月。敕諫議大夫孟簡。給事中劉伯芻。工部侍郎歸登。右補闕蕭俛等。於豐泉寺。翻譯大乘本生心地觀音經。

  元和十三年。十二月庚戌。迎佛骨於鳳翔 按唐書憲宗本紀云云。

  元和十四年。迎佛骨。至京師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韓愈傳。愈遷刑部侍郎時。憲宗遣使者往鳳翔迎佛骨。入禁中三日。乃送佛祠。王公士人。奔走膜唄。至為夷法。灼體膚。委珍貝。騰香係路。愈聞惡之。乃上表曰。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後漢時。始入中國。上古未甞有也。昔黃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歲。顓頊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歲。帝嚳在位七十年。年百五歲。堯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歲。

帝舜在位及禹年。皆百歲。此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壽考。然而中國未有佛也。其後湯亦年百歲。湯孫太戍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年。書史不言其壽。推其年數。葢不減百歲。周文王年九十七歲。武王年九十三歲。穆王在位百年。此時佛法亦未至中國。非因事佛而致然也。漢明帝時始有佛法。明帝在位纔十八年。其後亂亡相繼。運祚不長。宋齊梁陳元魏以下。事佛漸謹。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捨身施佛。宗廟祭不用牲牢。

晝日一食。止於菜果。後為侯景所逼。餓死臺城。國亦尋滅。事佛求福。乃更得禍。由此觀之。佛不足信。亦可知矣。高祖始受隋禪則議除之。當時羣臣識見不遠。不能深究先王之道。古今之宣。推闡聖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惟睿聖文武皇帝陛下。神聖英武。數千百年以來。未有倫比。即位之初。即不許度人為僧尼道士。又不許別立寺觀。臣當時以為。高祖之志。必行於陛下。今縱未能即行。豈可恣之令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