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熈二十三年。冬十月癸丑。以開泰寺鑄銀佛像。曲赦在京囚 按以上遼史興宗本紀云云。
道宗清寧十年。秋七月辛巳。禁僧尼私詣行在。妄述禍福。取財物。
咸雍二年。冬十二月戊子。僧守志加守司徒。
咸雍三年。冬十一月壬辰。夏國遣使進回鶻僧。金佛。梵覺經。
咸雍四年。春二月癸丑。頒行御製華嚴經贊。
咸雍五年。閏十一月己未。僧智福加守司徒。
咸雍六年。十二月戊午。加圓釋法鈞二僧並守司空。
咸雍七年。八月辛巳。置佛骨於招仙浮圖。罷獵。禁屠殺 按以上俱遼史道宗本紀云云。
咸雍八年。飯僧。南京中京。春泰寧江三州人。請受具足戒。許之。御書華嚴經頌。示羣臣。又賜高麗佛經 按遼史道宗本紀。咸雍八年春正月癸未。烏古敵烈部。詳穩耶律巢等奏。克北邊捷以戰多殺人。飯僧南京中京。三月癸卯。有司奏。春泰寧江三州三十餘人。願為僧尼。受具足戒。許之。秋七月丁未。以御書華嚴經五頌。出示羣臣。冬十二月庚寅。賜高麗佛經一藏。
太康元年。三月乙巳。命皇太子寫佛書。
太康四年。秋七月甲戌。諸路奏。飯僧尼三十六萬。
太康五年。秋九月己卯。詔諸路。毋禁僧徒開壇。冬十一月丁丑。召沙門守道。開壇於內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