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道二年。詔以御製祕藏詮二十卷。緣識五卷。逍遙詠十卷。命兩街箋注入大藏頒行。勅史館編修贊寧。知西京教門寺。
至道三年九月。西天竺沙門羅護羅來朝。進貝葉梵經。賜紫服 按以上宋史太宗本紀。俱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真宗咸平元年。御製聖教序。令置先帝聖教序後。賜天竺沙門紫衣。以贊寧充右街僧錄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咸平元年。御製三藏聖教序。賜明教大師法賢等。令置先帝聖教序後。沙門可升注序進上。詔知制誥朱昂。兼譯經潤文官。中天竺沙門你尾抳等。來朝。進佛舍利梵經菩提樹葉菩提子數珠。賜紫衣。西天竺沙門佛護來朝。進梵經。賜紫衣。勅史館編修贊寧。充右街僧錄。
咸平二年。以聖教序。賜傳法院。陳恕請罷譯經院。不許。勅贊寧遷左街僧錄 按宋史真宗本紀。咸平二年。七月壬寅。製聖教序。賜傳法院 按佛祖統紀咸平二年。禮部侍郎陳恕言。譯經院久費供億。乞罷之。上以先朝盛典不許。勅史館編修贊寧遷左街僧錄。
咸平三年八月。試光祿卿天息灾亡。諡慧辨法師。勅有司具禮送終。
咸平四年五月。試鴻臚卿法賢亡。諡元覺法師。勅送終如慧辨禮 按以上宋史真宗本紀。俱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咸平六年。詔擇僧可者。始令往西天取經。又詔隋僧智者科教類次刊牘。賜名天台總錄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咸平六年。知開封府陳恕言。僧徒往西天取經者。臣甞召問。皆罕習經業。而資狀庸陋。或往諸藩。必招輕慢。自今宜試經業。察人材。擇其可者令往。詔可。二月詔隋智者禪師科教類次刊牘。凡百五十四部。賜名天台總錄。譯館請繫開元東土集傳。制曰可。
景德元年。賜諸國沙門紫服。以旱召西天梵僧作呪法。詔楊億裁定傳燈錄頒行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景德元年。日本國沙門寂照。來進無量壽佛像。金字法華經。水晶數珠。賜紫方袍。西天三藏法護。來進佛舍利。貝葉梵經。賜紫衣束帛。館於譯經院。北天沙門戒賢。來進梵經。賜紫服。七月亢旱。召西天梵僧於金明池。水心立壇呪龍。有雲霧。自池中出。須臾雨至。自後歲旱。必作呪法多驗。東吳沙門道原。
進禪宗傳燈錄三十卷。詔翰林學士楊億。裁定頒行。
景德二年。幸傳法院。觀新譯經。召僧見便殿。閱試行業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二年九月庚午。幸興國寺傳法院。觀新譯經 按佛祖統紀。二年三月。迦濕彌羅國沙門日羅失稽來。進梵經菩提樹葉。七月西天沙門達摩波來進梵經。賜紫服。九月上幸譯經院。令三藏諸僧坐賜香茶繒綵有差。上以諸寺住持。先是僧職遷補。或非其才。至是召見便殿。閱試行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