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帝幼冲庾氷以元舅輔政奏。沙門應盡禮王者。尚書令何充等。議不應拜下禮。官評議博士議與充合。而門下承氷風旨。為駁充僕射褚翌等。奏不變其脩善之法。所以通天下之志。遵承先帝故。事於義為長。氷固謂應盡敬下制謂假服飾。以凌度抗殊。俗以傲禮。吾弗取也。充等重抗表曰。一令其拜。遂壞其法。脩善之俗。廢於聖世。且世經三代人更明聖。今不為之制無虧。王度氷猶以為不可。復下制曰。尊卑不陳。王教不一。二之則亂。
充等三上章執奏曰。直以漢魏逮晉。不聞異議。今沙門曷敢慢禮敬哉。每燒香祝。願必先國家禮儀之簡。蓋是專一守法。是以先聖因而弗革。不令致拜。於法無虧。因其所利而惠之。則上有天覆地載之恩。下有守一脩善之人。氷議遂寢(弘明集)。
辛丑(七)(七)
竹林寺尼淨檢。見天女持五色花。自空來迎。遂騰空直上。所行之路。有如虹蜺。直屬于天(統紀)。
壬寅(八)(八)
五月成帝崩。帝造中興鹿野二寺。集番經義學千僧(六帖)。
癸卯(康帝岳)(建安元)(九)
時何準字幼道。高尚寡欲。州府交辟不就兄充。居宰輔之重。權傾一時。而準散帶衡門。不及人事。唯誦佛經而已(晉書)。
甲辰(九月帝崩穆帝孝宗聃立)(十)(歸義侯勢太和元)(十一)
竺法慧至襄陽。能隱身能知人。吉凶之事(僧傳)。
乙巳(穆帝聃)(永和元)(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