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即竟。
△二明名字即。
次從善知識。及從經卷。聞見此言。為名字即。
【□註】止觀一(二十一)云。理雖即是。日用不知。以未聞三諦。全不識佛法。如牛羊眼。不解方隅。或從知識。或從經卷。聞上所說。一實菩提。於名字通達解了。知一切法皆是佛法。是為名字即(文)。
【■記】此釋名字即也。如輔行云。不知生死即理。名日用不知。如人日用不知光之恩故。言不識方隅者。牛羊之眼。不解方隅者多。故方譬實中之實。隅喻實中之權。或從名字下。正釋義也。
【□註】妙宗上(十六)云。名字即佛者。修德之始。聞前理性能詮名也。然有收簡。收則耳歷法音。不間明昧。異全不聞。俱在此位。簡則未得圓聞齊別內凡。尚屬理即。以七方便未解妙名。豈知即佛(文)。
【■備】收者。但聞三障理。全是佛名字。圓解開發。便是名字即人。簡者。雖別教住行向三十位內凡。加功用行。以其未開圓解。隔歷不融。通屬理即故。
△三明觀行即。
依教修行。為觀行即(五品位)。
【□註】止觀一(二十三)云。若但聞名口說。如蟲食木。得偶成字。是蟲不知是字非字。必須心觀明了。理慧相應。所行如所言。所言如所行。是名觀行(文)。
【■記】此釋觀行即也。初一行。喻前名字即義。言如蟲食木者。大經云。如蟲食木有成字者。蟲不知是字非字。智人終不唱言是蟲解字。亦不驚怪。此經譬舊醫不別。諸病悉與乳藥。止觀則喻不解意趣。聞名口說也。必須下。正釋。意謂境觀明契。言行相顧。名觀行即也。
【□註】妙宗上(十七)云。始自圓聞觀佛妙境。至識位次勤行五悔。若未發品。此等行人皆屬名字。故知名字其位甚長。境觀相資。塵念靡間。方能得入觀行位也(文)。
【■記】此節引文剖義。謂從初隨喜圓聞妙理。起圓解。修圓行。從第一觀不思議境。至第八識位次。而又勤行五悔。如是正助齊運。設若未能發品。應知觀行未圓。皆名字位收也。境觀相資下。示觀行正義。
【■補】觀經托佛修觀。故曰觀佛妙境。問。發品相狀何似。答。名字初修。失易得難。名字中心。得失相半。後心。打成一片。唯得無失。即發品相。必到境資觀。觀益明。觀資境。境逾顯。而塵念靡間。始是真正發品。唯境觀相資。故五品人。知如來秘藏。唯塵念靡間。故五品人五住圓伏。
△四明相似即。
相似解發。為相似即(十信)。
【□註】止觀一(二十三)云。以其愈觀愈明。愈止愈寂。如勤射鄰的。名相似觀慧(文)。
【■記】此釋相似即也。此人從前觀行。功勤得力。境觀相應。惑障麤垢先脫。中道妙理相似現前。故云相似即佛。言勤射者。如楞嚴云。譬如學射。先大準。次小準。次射的。次射錢。乃至射毛百分之一。名為學成。於夜闇中聞聲。若人非人。不用心力。射皆必中。習三昧者。亦復如是。今借彼喻。不用其法。既射鄰的。不同先學射準也。
【□註】觀經疏二云。相似者。二物相類。如鍮似金。若瓜比瓠。猶火先煖涉海初平。(文)妙宗鈔上(二十)云。約四喻明相似行人。本覺寂照及雙。相似而發。成相似位。三種之覺。此覺似真。若鍮若瓜。比金比瓠。此之二物。喻始似本。如將至火先覺煖氣。行欲近海。預觀平相。此之二事喻於相似近乎分真。前二約法論似。後二約位論似(文)。
【■備】寂照及雙者。妙宗云。更於一覺。約寂照說。照而常寂。寂而常照。非寂非照。而寂而照。不可思議。乃是寂覺照覺。雙遮雙照。照覺相似發也。鍮瓜約相狀邊論。故喻約法。火海約功能邊論。故喻約位。三種即寂照及雙。亦即圓三觀也。瓠。音胡。
△五明分證即。
分破分見。為分證即(從初住至等覺)。
【□註】止觀一(二十一)云。因相似觀力。入銅輪位。初破無明。見佛性。開寶藏。顯真如。名發心住。乃至等覺。無明微薄。智慧轉著。若人應以佛身得度者。即八相成道。應以九法界身得度者。以普門示現(文)。
【■記】此釋分證即也。註文引止觀初二行。明自利功德。若人下。明利他功德。皆如文可知。
【□註】妙宗上(二十)云。雖相得似。尚屬緣修。今則親證。屬於真修。分破無明。起信論中稱隨分覺。寂照雙融。本覺真佛分分而顯。從所顯說。名為分真。從能顯言。名為分證。四十一位皆受此名(文)。
【■記】此節引文釋成。初二句。舉前似位。雖相似見理。以無明未破。尚是妄心分別。故名緣修。今者無明既破。真如妙性。覿體相呈。玄妙三觀。任運現前。故為真修。起信稱隨分覺者。以離分別麤念相故。今以顯名別義同。無異意也。
△六名究竟即。
智斷圓滿。為究竟即(妙覺位)。
【□註】如前引觀經疏。釋妙覺義。
【■記】此釋究竟即也。妙理究竟顯。名智圓滿。無明究竟破。名斷圓滿。故為究竟即佛也。止觀云。究竟即者。智光圓滿。不復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