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止觀法門釋要卷第二
明古吳沙門智旭述
△三辨體狀二。初標科略指。二依科廣釋。今初。
次出體狀。所言體狀者就中復有三種差別。一舉離相以明淨心。二舉不一不異以論法性。三舉二種如來藏以辨真如。雖復三種差別。總唯辨此淨心體狀也。
復有三別等是標科。總唯辨此句是略指也。或問。何意三種差別以辨淨心體狀。答曰。淨心體狀不可名言。諸相即是非相故明離相。若計有相可離則非不異。若計相即是心又非不一。今言不一不異即是離於一異相也。然雖離一異相。不得再計非一非異之相。須知淨心不一不異。而一亦淨心異亦淨心。約一即是如實空義。約異即是如實不空義也。以此三義求之而淨心體狀庶可會矣。
△二依科廣釋三。初舉離相以明淨心。二舉不一不異以論法性。三舉二種如來藏以辨真如。初中二。初正明淨心離相。二巧示順入方便。今初。
第一明離相者。此心即是第一義諦真如心也。自性圓融體備大用。但是自覺聖智所知。非情量之能測也。故云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可以名名。不可以相相。何以故。心體離名相故。體既離名即不可設名以說其體。心既絕相即不可約相以辨其心。是以今欲論其體狀實亦難哉。唯可說其所離之相。反相滅相而自契焉。所謂此心從本已來離一切相平等寂滅。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亦有相非亦無相。非古來今。非上中下。非彼非此。
非靜非亂。非染非淨。非常非斷。非明非暗。非一非異等一切四句法。總說乃至非一切可說可念等法。亦非不可說不可念法。何以故。以不可說不可念對可說可念生。非自體法故。即非淨心。是故但知所有可說可念不可說不可念等法悉非淨心。但是淨心所現虗相。然此虗相各無自實。有即非有。非有之相亦無可取。何以故。有本不有故。若有本不有。何有非有相耶。是故當知淨心之體不可以緣慮所知。不可以言說所及。何以故。以淨心之外無一法故。
若心外無法。更有誰能緣能說此心耶。是以應知所有能緣能說者。但是虗妄不實故有。考實無也。能緣既不實故。所緣何得是實耶。能緣所緣皆悉不實故。淨心既是實法。是故不以緣慮所知也。譬如眼不自見。以此眼外更有他眼能見此眼。即有自他兩眼。心不如是。但是一如。如外無法。又復淨心不自分別。何有能分別取此心耶。而諸凡惑分別淨心者。即如癡人大張己眼還覓己眼。復謂種種相貌是己家眼。竟不知自家眼處也。
是故應知有能緣所緣者但是己家淨心。為無始妄想所熏故不能自知己性。即妄生分別。於己心外建立淨心之相。還以妄想取之以為淨心。考實言之。所取之相正是識相。實非淨心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