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言彼心為煩惱所染。此明真心雖復體具淨性。而復體具染性。故而為煩惱所染。以此論之。明知就體偏據一性說為淨心。就相與染事和合說為本識。以是義故。上來就體性以明。今就事相說亦無所妨。問曰。熏本識時即熏真心以不。答曰。觸流之時即觸於水。是故向言增益解性者。即是益於真心性淨之力也。是故論云。阿黎耶識有二分。一者覺。二者不覺。覺即是淨心。不覺即是無明。此二和合說為本識。是故道淨心時更無別有阿黎耶。
道阿黎耶時更無別有淨心。但以體相義別。故有此二名之異。
△二明觀行體狀。
問曰。云何以意識依止淨心修觀行。答曰。以意識知名義故。聞說真心之體雖復寂靜。而以熏習因緣故。性依熏起顯現世間出世間法。以聞此說故。雖由止行知一切法畢竟無相。而復即知性依熏起顯現諸法不無虗相。但諸凡惑無明覆意識故。不知諸法唯是心作。似有非有虗相無實。以不知故。流轉生死受種種苦。是故我當教彼知法如實。以是因緣即起慈悲。乃至具行四攝六度等行。如是觀時。意識亦念念熏心。令成六度四攝慈悲等種子。
復不令心識為止所沒。即是用義漸顯現也。以久久熏故。真心作用之性究竟圓興法界德備。三身攝化普門示現。以是因緣。以意識依止淨心修觀行也。
真性之體雖復寂靜。所謂因緣即空假中。全事即理。理具三千也。性依熏起顯現世出世法。所謂不變隨緣。全理成事。事造三千也。於止行中具知理具事造兩重三千。憫諸凡惑而起慈悲。具行四攝六度。如是觀時。觀行位中利他行也。用義漸顯。相似位中利他行也。久久熏故。分真位中利他行也。究竟圓興。極果位中利他行也。從始至終。罔非意識之功。初明以何依止體狀竟。
△二破小乘人執二。初正破。二釋疑。今初。
次明破小乘人執。問曰。但以意識修習止觀豈不成耶。何故要須依止淨心。答曰。意識無體。唯以淨心為體。是故要須依止。又復意識念念生滅。前非其後。若不以淨心為依止者。雖修諸行無轉勝義。何以故。以其前念非後念故。如前人聞法。後人未聞。後人若聞。無勝前人之義。何以故。俱始一遍聞故。意識亦爾。前後兩異。前雖曾聞。隨念即滅。後若重聞。亦不增勝。何以故。前後二念俱始一遍聞故。又復如似前人學得甲字後已命終。
後人更學乙字。即唯解乙字。不識甲字。何以故。前後人異故。意識亦爾。前滅後生不相逐及。是故不得所修增廣。若以淨心為體。意識念念引所思修熏淨心性。性依熏起以成種子。前念雖滅。後念起時即與前念所修種子和合而起。是故更修彼法即勝於前。一念如是。念念轉勝。是故所修成就。若不久熏。尚自種子力劣。便自廢失。所修不成。何況全無依止。直望前後相熏而得成就也。以是因緣。唯用意識不假依止。無有是處。
△二釋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