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諸教中多皆以觀對境。以止對諦諦。故今始末皆悉依之。用此下。結。只是以能顯所。雖即不二。依教能顯。
如此下。結歸師資所傳之法。諸文雖多不逾本行。出自本師。故云實非等也。雖寄經論以立章門。修行次第非開外入。為避嫌疑。幸依次第。三明境界者。正是所顯。前之二門足顯所詮。鈍者不了。更此一科。不云教相但云眼智者。且從親說。夫信行下。牒前二章以明來意。宜在教相。名尚多聞。圓妙即是今所顯境。宜在定慧。名宗深觀。正境與圓妙。異名而已。更明能家之所。故論之。經云下。正明境意。何事說境。令遠近因識其所趣。則曉能趣。不廣其功。
若為下。境為說由。復是逗物隨情等本。一切莫不託茲妙體。初文明聞者迷教。今用四譬望經稍別。依義不依語。何局之耶。且體是實。可譬有門。米抹柔軟。可譬空門。雪有非有。譬第三門。鶴飛於空而不住空。譬第四門。是諸等者。結過也。執能通門。不見常樂真乳之色。此則還依經意。
所以常途下。明說者迷教。初序凡師執教者眾。如梁昭明序二十三家。各執不同。在弘明集。並是不了。赴情二諦。若各執者。失佛方便。失於一理而赴眾名。婆沙小乘何曾不明第一義諦不空中道等。雖服等者。說文云。未冠而死曰傷。今亦如是。未證失意曰傷。甘露是天家妙藥。故喻於常。由各據名。失佛方便。
經稱下。明二聖往因。亦迷隨情出妙勝定(云云)。今世下。明近代凡師迷於隨情。鏗。堅也。若識下。明識者達教。無迷異名。俯。下接也。隨情智下。釋隨情智。一情一智相對得名。故名情智。言不得一。所論三者。圓教觀智雖始終俱三。若釋情智必須約位。故真俗屬。位在相似。讓中屬智。位在分真。以相似中八信前後而分真俗。次釋隨智者。三皆屬聖。即初住已上。當知一切皆有三法。是故章安作與奪釋。雖俱具三。二乘尚迷真俗之名。況復中耶。
三諦下。歎釋三諦。從勝而說名曰雙非。所非即中。二而不二。第十九經釋十事功德。初云不與二乘共不可思議。聞者驚恠。乃至世間所無。今文從義。云百非四句。經文寄地。證同於住。故與隨智其義不殊。引法華經唯佛與佛。即是果地隨智。
不可下。結斥。初住法性。三諦一諦尚非六根所知。況復凡情能測三諦乳之真色。是則相似。猶無明盲。若准法華。應約三教明不知人。今更下。引二釋三。只是離合得引之。初文略示二諦以顯三諦。三既有三。三豈無前。約三諦粗點綱紀。今明二諦委明相狀。疑者下。釋疑。疑云佛依二諦既有三番。如何三諦亦有三耶。今例下。釋。既是開合。二即是三。若欲別論。約中別說。今依大論即具三相。論問佛何故生兜率。答佛常居中等。今則分之以對三義。
論云中天中國。中夜中日。即隨情也。論云行中說中。即情智也。中夜入滅及得中道。即隨智也。又此諸中並皆隨他。自證宜寂即是隨自。自他相對即是自他。
又一一下。更約情等以明四悉。若無四悉。自他何施。隨情稍廣。餘二則略。初文先教次觀。觀教即信法二行。初從歡喜乃至發徹須細。約三諦以立四悉。乃至觀心下。約觀也。文略前三。故云乃至第一義明三諦相。如是下。明教觀益相。言應在等者。即是三中隨指一二。展轉互望七益不同。謂應在俗不在真。真中亦然。即是應一也。在二不在一。准向可見。一二各三。并具成七。並圓初門。赴機各別。佛說生等者。釋向不同生。即二諦無生謂中。此且寄中望二諦說。
餘有兩二兩一及以具三。准例說之。若依二諦。生即是俗。無生即真。四諦三生。一是無生。隨得益位名為得度。若約四悉。亦可以三對第一義為生無生。故法華引四悉文。一一皆云種種。一一悉檀所被多故。今約修觀且約諸諦。經意必在八教四味。
何故性屬等者。更重料簡中間二悉。初問性行俱通善惡何消。經性屬生。善行屬對治。若通下。答。性名不改。自昔至今。今生宿善故屬生善。行謂為作。現作諸惡。斷現惡故名為對治。若通釋性。雖在往今有冥顯。現作為顯。潛伏為冥。行雖現惡。冥顯亦爾。消經義便。從別捨通。是則生冥伏善。治彰露惡。若已生之善。冥伏之惡。乃非今文逗物之意。
如佛未出下。約佛化儀以例二悉。三乘善根冥伏未現。佛助生之名為生善。凡夫外道惡行彰露。佛對破之名為對治。 憶想為第一義者更。釋第一義。未見理來無非憶想。若遇佛法想皆成慧。想居三中。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