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至。
不遷也。本者來之所起處。至者去之所到處。由諸法性相時分。各住本位。未甞有從本而來去至彼所。所謂本不見從凡中而來。去至聖所。又亦不見本從生死煩惱中來。至菩提涅槃處故。何也。聖凡染淨各不相到故。世出世法各住本位故。餘可例知。華嚴亦云。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若據般若本部。多明無相真宗。直顯萬法本空無來去相。今借文標宗。用意則別。下定宗中可見。
中觀。
即中觀論。今引之釋成經意。
云觀方知彼去。
觀則見也。方通十方。且舉東方例之。彼者汎指彼人也。我觀東方。知彼一人從此而去。
去者不至方。
者即人也。去東之人前步在前後步在後。故不見從此至彼方之相。故曰去亦無所至。反知從東方來此方。亦步步各住。故曰本無所從來。東方既爾。餘九亦然。人既即動而靜。以例諸法遷而不遷。故引中觀釋成道行。以立不遷宗旨也。
△次定宗旨。
斯皆即動而求靜。以知物不遷明矣。
斯此也。皆同也。此上經論同即動而推靜。用此證知緣生物理。性相不遷義已明矣。三量之申此約聖教量。
△二破惑顯理。文二。初解惑對辨。又二。初境同見異。
夫人之所謂動者。
牒上有物流動人之常情。
以昔物不至今。
如以死交互於生。則生為昔物。死為今物。故生不至今也。
故曰動而非靜。
惑者見死時無生。謂生已謝故。執動而非靜。
我之所謂靜者。
牒上余則謂不然也。
亦以昔物不至今(同上也)故曰靜而非動。
論主所解生為昔物在昔。死為今物在今。故昔不至今曰靜而非動也。以生交死及寒暑等。例上可知。
動而非靜。以其不來。
惑者執動為見昔不來今故。
靜而非動。以其不去。
論主見靜已知昔物住昔而不去。此即前序中解惑耳。
△二逆順結責。
然則所造未甞異。
造詣也。同見昔物不至今。則所詣之境不異。
所見未甞同。
解惑所見靜動不同。
逆之所謂塞。順之所謂通。
逆理執動。所謂塞滯之人。順理見靜。所謂通解之者。古人多約論主。說逆順通塞。量無此理。
苟得其道。復何滯哉。
苟若也。道物理也。若得物理無動而非靜。豈有動之可惑滯也。
△二遣惑顯理五。初嗟迷執。
傷夫人情之惑久矣。
人被情執所惑。從來不覺。故可傷之。
目對真而莫覺。
真者即昔物不至今也。雖見而執動。故目對而莫覺也。
△二陳迷情。
既知往物而不來。
牒前昔物不至今。往昔也。
而謂今物而可往。
即前執動而非靜也。往去也。既執昔物不至今為動。必當謂今物亦可遷往矣。此乃情惑也。
△三顯正理。文四。一標。
往(昔也)物既不來。今物何所往。
去也。惑者雖知昔物不來。而不知今物不去。若知今物在今而不去。亦了昔物在昔而不去。即不遷顯矣。則古住古而今住今。今古各不相往來。
△二推。
何則。
徵上二句。
△三釋。文二。初釋上句。
求向物於向。於向未甞無。
向昔也。求昔物於昔時。昔時定有。故知昔住昔位。
責向物於今。於今未甞有。
推責昔物於今時。今時不見昔。
於今未甞有。以明物不來。
明知昔物不至今也。
於向未甞無。故知物不去。
昔時見昔故知不遷去。何以惑之。而謂動而非靜耶。此上釋成古無來去義。
△次釋下句。
覆而求今。今亦不往。
去也。反覆更推今物。即知今物在今而不去。非唯不去。於古昔亦知不向於未來。故非動矣。此上釋成今無來云義。但變上文以向曰今。今曰向。來曰去。去曰來。讀之可見。如人有老少。少住昔而老住今。人多惑之。當老年衰朽不見[月*(?/口/用)]盛。乃謂少事已遷去。殊不思當少之年膚腠潤澤。故知在昔矣。何於今而求之。已自迷倒。況求之不得。乃謂遷去。故知甚惑。達物理者了今古各住。無毫髮可易。
△四結成。
是謂昔物自在昔。不從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從昔以至今。
可見。
△四引儒文二。初正引。
故仲尼曰。回也見新交臂非故。
文出莊子外篇田子方章。云孔子謂顏回曰。吾終身與汝交一臂而失之。可不哀歟。郭注云。夫變化不可執而留也。故雖執臂相守。而不能令停。康師疏曰。郭注不當。謂交臂之頃已失前人。非謂交臂執手不能令停。今取康師釋交臂。此如兩臂相交。秪此少頃之時。已見新失於故。若以論中次文指此。以明新故各住之義。而未知仲尼本意若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