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所詮之法體既成多。新生能詮隨彼所詮亦合是多。如何計一。答。彼說云。聲若生已總成為一。如似眾流歸渤海已總名為海。問。計一之師既言一切法上共一常聲。如何於此法中更分常之計。答。此偏說一切內聲之上共一常聲。猶如真如寬狹雖得不同。許一常不別。
章。大眾部教體者。
問。佛一切時不說名等。如何復言以名句等而為教體。答。言佛不說名句等者。但如來不起思惟。名不說也。又言以無漏體實有聲名句等為體者。據任運說。如天皷等。亦不相違。 章。說教體者。
如文自顯。又繹名等同前聲是真實。如說假部非一切假。此師亦爾。此解非正。 章。說一切有部說教體者。
謂彼部中自有二計。一唯取名句。一唯取有漏聲。問。小乘師難般若經言。汝授持無記名等得期大果。般若論答云。汝法無記。我法是善。准此問答。彼宗即以無記名以為體性。如何言善。答。彼部救云。二十部內知汝於誰獨言我。故以善聲為體亦不違。又彼亦難。即是婆娑以名而為體者。非是此師。故世親言。汝唯無記。若爾。此問即無違妨。
章。此翻為跡者。
如尋象跡。所見跡處即見其象。若尋其句即見其義。梵云幡陀。此翻為足。短長聲殊。跡足有別。又云故當中道所說名也。中道詮法上自性邊。句亦爾。 章。文是所依義是能依者。
約能所依。義為所依文是能依。據能所詮。文為能詮義為所詮。文為所依義為能依。今依能所詮。 章。隨墮八時者。
問。今者通論一切教體。華嚴八會名為八時者。豈非有違。答。日夜時是遍諸教。華嚴八會時得名八時。義便而說。非以華嚴繹諸教也。又薦福三藏和上云。樂欲時二。說不同會。如演秘。若要樂欲教方起者。且天授聞佛。何是自欲。如來責答。由自貪愛以為尊勝。每於佛所起陵蔑心。故聞佛責。生不由樂欲起耶。餘准此釋。
章。直非直說者。
略有三釋。一約教明長行名直。頌名非直。二據十二分說。最初契經名為直說。據初略說未委細明。餘十一部說子細具陳說名為非直。三從所詮名詮自性稱為直說。句詮差別言非直說。 章。彼增上生等者。
有云。菩薩所現本性之教為增上緣。而生聞者心上所現影像之教。此影像從增上緣。言菩薩之說約實自變。今觀此釋理稍難解。所以者何。若菩薩說問答及喻。不相順彼論。問。云何菩薩說經。答云。彼增上緣生。若其菩薩實不說法。可言增上。證前聞者自識聚集以為教體。菩薩既說。云何證前自識聚集。又以喻中言如夢得呪亦不相似。夢中天等實不說呪。今者菩薩而實說法。與不說別。何得為喻。若言菩薩不說法者。云何得言菩薩所現本性之教為增上緣已。
不說何有本教。然此師談無性師佛說法也。今助釋者談實菩薩實不說法。聞者自言菩薩為說。約此故言增上生也。即與同喻不相違。更思。
章。若爾云何至故作是說者。
此無性自假云。若佛不說法。云何菩薩能說法也。此即阿毗達磨經中攝大乘品。即菩薩說彼自云。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薩為顯大乘體大。故說攝大乘品。故知菩薩亦約說。無性自答云。彼增上生故作是說。意云亦是增上。非是菩薩真實說法。問。佛不說法略有二致。一云法是戲論者不說法。二為如來唯有無漏大定智悲。實無聲等。所以不說。菩薩有漏。未離戲論。非唯大定智悲。如何不說法耶。答。不許說經。說論無失。
章。譬如天等至得論呪等者。
謂有婆羅門事天等自求聰明。以專心恭敬。夢中見天與呪論等。彼天實非將呪論等而與此人。但為增上。彼人夢中自得呪論。 章。若離識者佛如何說者。
此無性為經部等執心外佛之名以為教體。故今難云。佛如何說令他得解。云何不解佛現名等非聽者識之所現起。如非所緣。云何親能生。聞者解言為教體。 章。有漏心現至以為教體者。
問。如來既不說法。聞者如何有似無漏。答。佛有無漏大定智悲。故得言似。准此亦得言似。無漏不可言聲名句文。又解。設無所似聲名句文。聞者識上亦得似彼。猶如似我既無所似故。又解。佛增上力令聞法者謂佛實說。故似現也。 章。理行果法同佛寶故者。
同彼佛寶有本質。佛不說者無有實我而為能說。世親云。我不說。汝亦不聞。約此義邊名為不說。更有別釋如唯識抄。 章。無垢稱言等者。
定經其法非是所求。明非說法。 章。如聖教說至教體亦成等者。 此中所明聚集之義。七心十二心合離而作行。
左旋